天津高职分类考试2025年面向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发布

2025-10-19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天津市的相关规定,为保障学校与考生双方权益,确保招生过程依法依规,结合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实际招生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 学校全称: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2. 办学性质: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3. 教育层次:专科(高职)

4. 校区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主校区)

北京市朝阳区水碓子东路15号(朝阳校区)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礼士胡同41号(东城校区)

河北省涿州市双塔区大石桥团结路8号(涿州校区)

5. 基本信息:学校始建于1958年,是北京市属公办高校,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等多项国家级荣誉。拥有多个市级重点建设项目,曾以优异成绩通过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验收。目前设有四个校区,总面积超30万平方米,教职工620余人,在校生近6000人。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及天津教育考试院的招生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细则、章程和计划,并对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

第四条 招生办公室具体落实招生领导小组决议,组织实施各类招生录取工作,不委托任何第三方参与招生宣传或录取事务。

第五条 招生全过程严格遵守教育部相关规定,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费用标准

第六条 结合学校发展规划、教学资源及社会需求,科学编制2025年天津市高职分类考试面向高中毕业生的专业招生计划。

第七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北京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学费按学年收取,住宿费每学年750至900元。例如:电子商务、旅游管理(主题乐园运营与管理)、建设工程管理专业学费为6000元/学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依据考生志愿和总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考量择优录取。

第九条 对符合加分政策或退役士兵身份的考生,按天津市相关规定优先录取。

第十条 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模式,即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匹配考生所填专业志愿。若所有志愿均未录取,且服从调剂,则安排至未满额专业。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

当总分相同时,按技术科目和综合能力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一条 获得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二条 已被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如参加秋季高考并符合条件,只能填报本科批次志愿。若同时被本科与高职录取,仅保留本科资格,高职录取自动取消。

第十三条 各专业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等部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符合条件者将不予录取。

第十四条 所有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授课,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录取结果通过官方渠道公布,并寄发纸质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报到与后续管理

第十六条 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两周未办理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十七条 入学后将开展资格复查,发现舞弊、违纪或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并退回原单位处理。

第十八条 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学校还设立校长奖、财贸卓越奖、企业奖学金及新生奖学金。

第十九条 完成全部课程并通过考核的学生,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学历国家承认。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25年天津市高职分类考试招收高中毕业生的工作。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

第二十二条 相关联系方式如下:

校本部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

招生办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学生中心一层

官网:www.bjczy.edu.cn

邮编:101101

咨询电话:010-65231250、89532004、65253959

邮箱:zsbgs@bjczy.edu.cn

官方微信:bjczy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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