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天津高职分类招考章程(面向高中毕业生)

2025-10-19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规,结合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发布的《市高招办关于印发2025年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招办高发〔2024〕13号)精神,为保障学院与考生双方权益,规范招生流程,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统筹规划招生政策与计划,审议重大招生事项;同时成立招生监察小组,全程监督录取过程,确保公平公正。

第六条:学院组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招生事务。招生就业处作为常设执行部门,负责日常招生工作的落实与协调。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第七条:根据办学资源、专业建设需求及社会对人才的导向,学院编制了2025年面向天津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的高职分类考试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详见下表。更多专业详情请访问学院官网(www.sirt.edu.cn)。

第八条:学费标准为5000元/生·学年(依据冀价行费〔2008〕42号文件),住宿费为500元/生·学年(同上文件规定)。

第四章 报名、考试及志愿填报

第九条:报名资格条件如下:

(1)拥护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天津市户籍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或具备同等学力者;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相关体检要求。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高校学生或已录取但保留入学资格者;

(2)非应届高中在校生;

(3)曾以虚假材料报考并违规参加高考的学生;

(4)因违反考试纪律被暂停考试且仍在处罚期内者;

(5)受刑事处罚尚未解除者(未成年人按法律规定处理);

(6)其他不符合国家及本市规定的人员。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录取坚持公平竞争、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相关政策及本章程规定,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十三条:录取依据考生文化素质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评定。文化成绩采用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9门合格性考试成绩换算成绩点(合格计20分,不合格不计分),与职业技能成绩合并计入总分。若多名考生总分相同,则优先录取职业技能中技术类或综合能力单项成绩更高的考生。

第十四条:所有专业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

第十五条: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第十六条:录取结果经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备案后,将在学院招生网站公布,并寄送录取通知书。

第十七条:本章程仅适用于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天津市高职分类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工作。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咨询与查询方式:

电话:0311-88621131, 88621107

传真:0311-88621260

联系人:吕老师

网址:www.sirt.edu.cn

官方微信:stlyzsjyc

纪检监察电话:0311-886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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