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轻工职院2025年高职分类招生章程(面向普高毕业生)
2025-10-19 招生简章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 ★国家级优秀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
★鲁班工坊建设联盟副理事长单位 ★国家级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

★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 ★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
★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 ★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中国模具工业协会职业教育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 ★天津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天津市相关文件精神,为保障学院与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招生政策和录取规则的主要渠道,也是开展高职分类考试咨询与录取工作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 根据《2025年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若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考试,仅可填报本科批次志愿。如同时被本科和高职分类录取,学籍注册时仅保留本科资格,高职录取自动作废。
第四条 学院基本情况:
(一)全称: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三)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四)院校代码:12732(国标)
(五)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号
(六)简介:学院位于海河教育园区,占地842亩,是国家优质专科高职院校、“双高计划”建设单位。现开设37个高职专业及1个联合培养技能本科专业,在校生超11000人。教学设施完善,生活配套齐全。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第五条 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制定招生政策、计划及重大事项决策。
第六条 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作为常设执行机构,负责日常招生事务。
第七条 招生全过程接受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室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收费标准第八条 根据办学能力和社会需求,公布2025年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具体详见市高招办发布的《2025年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专业详情请访问学院官网(http://www.tjlivtc.edu.cn)。
第九条 学费标准如下:一般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特殊专业5500元,艺术类8000元;住宿费:8人间800元/年,6人间1000元/年。如有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条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原则,严格执行上级政策及本章程规定,主动接受监督。录取按提前批、普通批顺序进行,实行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一条 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方式,综合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等9科合格性考试绩点换算)、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赋分组成。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匹配专业志愿。未录满的专业在服从调剂者中调剂,不服从则退档。
第十二条 若综合分相同,依次比较技术、综合能力单科成绩高低确定录取顺序。
第十三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天津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退役士兵免试文化素质考试者,请及时联系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参加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适应性面试或技能测试。
第十五条 所有专业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需谨慎填报;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艺术类(美术)专业录取:使用市级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前提下,依据文化+职业技能总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等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通知执行。
第十八条 录取名单经市高招办备案后,通过特快专递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可通过官方渠道查询结果。
第五章 后续管理第十九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按时报到。应征入伍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逾期未报且无正当理由者视为放弃。
第二十条 入学后学院组织复查,不合格者视情况处理直至取消资格。
第二十一条 按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教学管理。
第二十二条 设有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助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 完成学业达到毕业标准者,颁发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5年高职分类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 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生效。
第二十六条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
第二十七条 招生咨询意见仅供参考,不构成录取承诺。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号
咨询电话:4006-246-357 022-27391636(兼传真)
监督电话:022-22993156
官网:www.tjlivtc.edu.cn
附件:高职分类考试(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赋分办法
评价维度:思想品德(满分4分)、社会实践(满分2分)、全面发展(满分4分)
扣分项说明:
思想品德:受处分未解除的,每记录一次违纪/违规/犯罪行为扣1分,最多扣4分。
社会实践:军训或生产劳动未达标,各扣1分。
全面发展:音乐、美术、体育科目不合格,各扣1分;体质健康不及格扣1分(免测且说明清楚不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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