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天津高职分类招考章程(面向中职生)
2025-10-19 招生简章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规,结合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发布的《市高招办关于印发2025年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招办高发〔2024〕13号)精神,为保障学院与考生双方权益,规范招生流程,特制定本章程。

第五条: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统筹全院招生事务,包括政策制定、计划分配及重大事项决策。同时成立招生监察小组,全程监督录取过程,确保公平透明。
第六条:学院组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作为常设执行部门,具体负责日常招生事务的组织与落实。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第七条:根据办学资源、专业建设需求和生源情况,学院拟定2025年面向天津市中职毕业生的分专业招生计划,详情请参见下表。更多专业信息可访问学院官网(www.sirt.edu.cn)查询。
第八条: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依据冀价行费〔2008〕42号文件),住宿费为每生每年500元(同上文件规定)。
第四章 报名、考试及志愿填报第九条:报名资格要求如下:
1.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报名:
(1) 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本市户籍的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或普通高中往届生;具有本市中职学籍的应届生;以及持本市居住证且符合随迁子女政策的人员;
(3) 身体健康状况满足相关要求。
2.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 在读高校学生或已被录取但保留入学资格者;
(2) 高中阶段非应届在校生;
(3) 曾以虚假材料报名并违规参加高考的应届生;
(4) 因违反考试纪律正在停考期内者;
(5) 受刑事处罚尚未解除者(未成年人按法律规定处理);
(6) 其他不符合国家及本市规定的人员。
第十条: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
第十一条:已报名考生需按照《2025年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要求,按时参加考试并填报志愿。
第五章 录取原则第十二条:录取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天津市招委的相关政策,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第十三条:录取总分为“文化基础+职业技能”成绩之和。若多名考生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综合能力、外语单科成绩高低进行排序录取。
第十四条:所有招生专业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
第十五条: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第十六条:录取结果经天津市招委审核备案后,在学院招生网站公布,并寄送录取通知书。
第十七条:本章程仅适用于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天津市高职分类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的工作。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咨询与录取查询方式:
电话:0311-88621131, 88621107
传真:0311-88621260
联系人:吕老师
网址:www.sirt.edu.cn
官方微信:stlyzsjyc
纪检监察电话:0311-886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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