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发布2018年高职自主招生简章

2025-10-19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依据

  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秉持“公平、公正、规范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方针,特制定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

  办学性质:普通高等职业教育院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顺沙路6号院

  简介:我院经北京市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具备独立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文凭资格的全日制高职院校。

第二章 招生专业与费用说明

  第三条 专业设置详情请参见附件

  第四条 报名资格及对象要求

  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具有北京市户籍或通过京外户籍审核;已参加2018年高考报名。

  第五条 收费标准

  报名考试费为100元,其他费用详见我院当年发布的高职自主招生简章。

第三章 报名与考试安排

  第六条 报名流程与时间

  考生须登录我院官网完成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校现场确认信息。

  一、网上报名时段:3月18日8:00 至 3月22日18:00,访问招生网站 www.1985edu.com 填写资料。

  二、现场确认时间:3月24日8:30—17:00。

  三、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顺沙路6号院 北门招生办公室。

  四、所需材料清单:

  (一)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二) 自主招生报名表(官网下载打印),本人及家长签字后交至招生办。

  (三) 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供《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往届生提供成绩登记表、评语表(学籍卡正反面);三校生需提交各学年成绩单及评定表(加盖公章)。

  (四) 所在学校推荐证明。

  (五) 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 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一份。

  (七) 免试申请表(官网下载打印),本人及家长签字后提交。

  (八) 体检表复印件一份。

  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连同原始证件于现场确认时递交。

  第七条 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初试、复试和免试三种形式。

  一、初试

  采用笔试或免笔试两种方式。

  (一) 初试要求:所有报名并通过确认的考生均需参加笔试;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免笔试。

  (二) 内容涵盖语文、数学、英语及常识类知识(人文、自然、时政、经济、法律等),满分300分。免笔试考生按240分计入总成绩,如愿提升分数可选择参加笔试,最终以实际成绩为准。

  (三) 时间与地点:3月31日上午9:30—11:30,在校内进行。

  二、复试

  包括面试和免面试两种形式,内容涉及专业能力测试与综合素质评估。

  (一) 复试评分标准:专业素质测试(满分200分)+ 综合素质测评(满分100分),合计300分。免面试考生按240分计入成绩,若希望获得更高分数可参加正式复试,最终以实考成绩为准。

  (二) 专业技能测试项目任选两项(详见年度招生简章)。

  (三) 时间与地点:3月31日下午13:00—17:00,校内招生办考场。

  三、免试条件(仅限一种)

  (一) 语数外任意两科会考达B及以上,另一科达C及以上;

  (二) 持有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三) 获得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

  (四) 在区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

  (五) 在区级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奖;

  (六) 退役士兵身份。

  四、免试入学资格(满足任一条即可)

  (一) 语数外三科会考均达B及以上;

  (二) 高中阶段获市级及以上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三) 获得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团员称号;

  (四) 拥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五) 获得政府奖学金或市级以上智育奖学金(含宏志奖学金);

  (六) 退役士兵曾立个人或集体三等功及以上;

  (七) 服役期间被评为优秀士兵。

第四章 录取规则与流程

  第八条 录取原则

  一、设立由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统筹政策落实、计划制定与重大决策。

  二、招生办公室负责日常招生事务,严格执行上级部署,接受社会监督。

  三、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初试成绩×40% + 复试成绩×60%。

  四、免试考生直接视为满分录取。

  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相同分数下优先考虑退役士兵和农村户籍考生。

  六、拟录名单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在官网公示。

  七、艺术类美术专业考生须取得美术统考合格证方可录取。

  八、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被录取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高考,未录取者仍可继续参加高考。

  第九条 录取流程

  考生提交申请 → 按综合成绩排序择优预录 → 审核上报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审批 → 公示录取结果 → 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后续管理与毕业证书发放

  第十条 毕业证书颁发

  完成教学计划全部课程且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适用范围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市高职自主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 解释权与生效时间

  解释权归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电话:010-51731888 / 51731836

  传真:010-51731836

  邮编:102206

  招生官网:www.1985edu.com

  学校网址:www.jgy1985.cn

  附件:

  2018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专业情况列表(具体以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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