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加强中职学生学籍管理规范通知

2025-10-19 政策解读

规范中职学籍管理,筑牢教育公平底线

各市州教育(体)局、相关高等职业院校: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严格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学籍和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19号)等政策要求,为有效防控中职学籍管理领域潜在风险,进一步提升学生学籍管理的科学化与规范化水平,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健全机制,夯实学籍管理基础

各地各校应从端正办学态度、增强治理效能的角度出发,深化对中职学生学籍管理重要性的理解,完善管理体系与运行机制。学校需建立责任明确的学籍管理制度,强化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岗位责任感和服务意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管理办法,优化操作流程,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确保队伍稳定、职责清晰。

数据精准,保障信息实时更新

新生入学后20个工作日内,须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电子档案创建。如遇学籍变动(包括留级、转学、转专业、休学、退学、注销或死亡等情况),应及时在系统中更新信息。毕业前20个工作日内,要完成毕业手续办理,并在系统中同步录入资助信息。所有数据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杜绝迟报、错报、漏报现象,确保电子注册信息及时可靠。

依法依规,严守学籍注册红线

严格执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原则,严禁为非本校学生虚设学籍;不得允许未经审批或不具备资质的机构以中职名义招生并注册学籍;禁止挂靠招生行为;杜绝“一校两牌”导致的双重学籍问题;严禁跨校重复注册;不得保留流失学生的学籍状态;严禁将普高或高校学生冒充中职生注册;更不得伪造信息骗取国家助学金或免学费补助资金。

排查整改,推动问题闭环解决

每年年底,各地要组织专业力量对辖区内中职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形成问题台账,提出整改措施,限时落实到位。发现重大违规情况,须立即上报省教育厅。对“双重学籍”、套取资助资金等行为坚持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公正。

联系人:邓登明,刘彦奇;联系电话:0731-84714893。

湖南省教育厅

2022年1月6日

来源: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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