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布2022年职校与本科高校贯通培养试点任务安排

2025-10-19 政策解读

试点院校、专业及招生规模

根据中央和省级相关文件精神,2022年我省确定了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的试点单位、专业及招生人数。其中,“3+2”模式覆盖50所高职院校,共设91个专业点,对接28所本科高校,计划招生4730人;“3+4”非师范类项目涉及27所中职学校、36个专业点,衔接14所本科高校,招生1450人;师范类“3+4”项目则由5所中职校承担,设置6个专业点,对接4所本科高校,招生570人。

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

“3+2”贯通培养面向参加山东省2022年夏季高考且成绩不低于普通类一段线以下50分的学生。而“3+4”贯通培养面向各市应届初中毕业生,要求学籍在本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位次排在本市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前55%,且非考试科目成绩合格。若以分数呈现,则按总分排名;如以等级或“分数+等级”方式呈现,则由各地市参照比例确定资格。生源不足地区应及时上报,以便统筹调配至生源充足区域。

录取流程与组织方式

“3+2”项目的录取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实施,考生在普通类常规批填报志愿,由高职院校依据高考规则完成录取并办理手续。“3+4”项目由各市教育(教体)局牵头,通过市级统一平台组织录取,须在普通高中录取前完成。录取依据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公布计划内择优录取,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

工作推进要求

各试点院校要充分认识贯通培养的重要意义,坚持文化素养与职业技能并重,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本科高校需主动参与全过程教学管理,不得随意终止合作,确需调整须报省教育厅批准。同时,所有专业点必须严格按照一体化设计原则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并于2022年7月30日前报送至高教处和职教处。其他协作单位也应持续加强沟通,保障教学质量。

政策宣传与纪律规范

各级教育部门和试点学校要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贯通培养政策,包括新媒体平台、报纸电视、校园公告等,准确传达信息,避免使用“直升本科”等易引发误解的表述。学生入学后,应以书面形式向每位学生明确说明相关政策。此外,必须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做到政策、计划、简章、资格、程序、结果“六公开”,杜绝违规操作,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追责。

质量保障与动态管理机制

省教育厅将统筹安排试点本科高校的转段计划,科学分配招生总量。同时建立质量评估机制,将培养成效纳入现代职业教育提升计划的资金支持体系。对表现优异的专业点给予激励,对质量不达标者通报批评。实行优胜劣汰机制:连续两年转段通过率低于80%的专业点将取消试点资格;单年通过率低于60%的暂停招生一年,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不再承担任务。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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