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紧急通知:部署2022年职教活动周相关工作

2025-10-19 政策解读

关于开展2022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

教职成厅函〔2022〕11号

各地教育部门职责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新法施行背景下的宣传重点

近期,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已正式发布,并将于2022年5月1日起实施。今年是该法颁布后的首个职业教育活动周,为强化普法效果,同时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加强职业教育法学习与推广

各地各职业院校应将学习和宣传职业教育法列为本年度活动周的核心任务,统一部署推进,确保师生深入理解法律精神,以法治思维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将其作为本地特色项目,系统策划宣传活动,精准传达法律要点。可通过地方主流媒体发布权威解读文章、组织专题讲座等方式,提升公众认知度。

推动职业院校特别是“双高”学校在活动周期间举办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研讨或交流活动,增强学法实效,形成良好氛围。

教育部将在活动期间安排线上宣讲与培训课程(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协调主流平台推出系列解读内容,并在官网专题页面展示图文资料。请各地积极动员相关人员参与,并协助本地媒体转发相关内容。

活动结束后,请各地整理本地职业教育法宣传情况总结(不超过2000字),连同本届活动周整体总结一并报送至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活动时间及全国启动仪式调整说明

2022年职业教育活动周定于5月8日至14日举行。鉴于国内多地疫情散发频发,各地须严格遵守属地防控政策,灵活采用线上线下融合方式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相关方案应及时报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备案,进展信息将通过官方渠道动态更新。

考虑到本轮疫情波及范围广、交叉传播风险高,经慎重评估,决定取消今年全国启动仪式。后续将根据疫情发展态势,择机举办成果展示等全国性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宇辉、白维

电话:010-66096513

教育部办公厅

2022年4月28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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