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参与课后服务情况将纳入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考量。

2025-10-19 政策解读

政策出台:课后服务迎来新变革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与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简称《意见》)。该文件明确提出,要优化学校课后服务供给能力,鼓励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以更好地适应教学与管理需求。

丰富校内资源:满足多样化学习需求

《意见》强调,学校应整合自身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后育人活动,确保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多元化的学习支持。学生可自愿选择参加课后服务,且结束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针对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学校需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阶段可在工作日晚上开设自习班,帮助学生高效完成学业任务。

师资力量多元化:构建专业服务队伍

课后服务主要由本校教师承担,同时允许引入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或志愿者参与。教育部门还将推动区域内优质师资流动,支援薄弱学校的课后服务建设。对于违规从事校外有偿补课的教师,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其教师资格。

线上资源升级:打造免费优质平台

各地教育部门需积极开发并共享高质量的线上教育资源,依托国家及地方平台,为学生提供覆盖全学段、全学科的学习材料。同时,鼓励优秀教师通过网络平台开展免费在线答疑互动,提升学生自主学习效率。

经费保障机制:强化教师激励措施

为保障课后服务可持续运行,各地应根据学生人数和编制标准合理配置教师资源。省级政府需制定专项经费保障办法,通过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资金。经费主要用于教师及相关人员补助,并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设立专项项目,不计入次年基数。聘请校外人员参与服务的,其报酬按劳务费标准执行。教师参与课后服务情况,也将作为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和绩效分配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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