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启动中德职教合作项目遴选工作
2025-10-19 政策解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部署,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创新,借鉴德国等欧洲先进国家的“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教育部联合德国及欧洲行业龙头企业启动中德先进职业教育合作项目(SGAVE)。该项目旨在构建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核心任务详解开发实践导向的教学体系:围绕汽车、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三大领域,德方将协助试点院校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共建课程标准、实训规范与考核评价体系。同时提供教学框架、工作手册、题库资源,支持数字化教学平台建设,全面提升课程质量。
强化“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每年组织2—3次专业教师培训和1次校长研修班,邀请中德专家讲授项目教学法和前沿技术;鼓励教师赴德进修,并引入企业培训中心建设方案,确保教学内容紧跟产业需求。
建立科学的认证评估机制:联合合作企业设计符合本土实际的考核认证体系,每年由政府、院校、企业三方组成评估组,从学生、教师、学校三个维度开展综合测评,合格者颁发中德合作项目证书,并探索“学历+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落地。
推广区域示范经验:依托8个国家级示范中心,总结成熟做法并向区域内职业院校辐射,共享优质资源,带动整体专业群协同发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职业教育合作样板。
申报与遴选流程说明申报对象条件:开设汽车、智能制造或新一代信息技术相关专业的职业院校,具备良好办学基础且有意愿参与中德政校企合作项目者可自愿申请(详见附件2)。
推荐与审核程序:院校填写报名表(附件3)提交省级教育部门初审;各省在上述三类专业中各推荐1—2所院校,其中新能源汽车方向不限数量;最终由教育部委托项目秘书处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结果。
实施保障与管理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需高度重视,坚持公平择优原则,统筹资源优先支持试点院校;成立由教育部、德方企业、地方教育部门和院校代表组成的指导委员会,每年召开会议推进项目进度;试点院校须设立专项工作组,在项目秘书处指导下系统推进师资、教材、教法改革。
项目实行年度绩效评估机制,由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职成司联合项目秘书处依据指标体系对试点院校进行动态监测,评估结果作为后续政策倾斜和改革试点的重要依据。
联系方式与材料获取方式联系单位:中德先进职业教育合作项目秘书处(同济大学中德职业教育能力中心)联系人:刘冉冉、徐智菊电话:021-65981768 / 18117570423教育部国际司:于冬冰,电话010-66097643教育部职成司:卢昊,电话010-66097741
电子版材料请访问教育部官网“国际合作与交流司”通知栏目下载。
教育部办公厅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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