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推广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优秀实践案例的通知

2025-10-18 院校招生

教育部启动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案例总结宣传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应对疫情带来的挑战,教育部办公厅于2021年发布《关于开展2020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典型案例总结宣传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4号),旨在挖掘和推广各地各高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形成的优秀做法与创新机制。

明确目标: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就业经验样板

此次案例征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2020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实践中的亮点举措,重点遴选具有示范意义、实际成效显著且具备广泛适用性的典型案例。通过树立典型、加强宣传,进一步激发各方参与积极性,推动高校毕业生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目标。

聚焦内容:多维度展现就业服务创新成果

案例应围绕某一具体领域深入挖掘,例如落实“一把手”工程、构建政策支持体系、动员全员促就业、引导基层就业、鼓励参军入伍、支持灵活就业与创新创业、利用数字化手段优化服务、帮扶困难群体、发挥辅导员作用、拓展就业岗位等方向。鼓励突出特色做法,体现改革意识和实效导向。

严格流程:分阶段推进案例遴选与推广

申报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8日。部属及部省合建高校可直接报送1个案例;其他高校由省级教育部门初选后推荐不超过5个高校案例和1个省级工作案例;参与“24365校园招聘服务”的机构也可独立推荐1个案例。教育部将在3月底前组织专家评审,确定100个典型案例,并从4月起开展专题报道、结集出版、交流巡讲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推广活动。

深化研究:推动成果转化与机制建设

在入选的100个案例中,将择优遴选部分具有理论深度和实践价值的项目,纳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全国高等学校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的重点课题,给予经费支持,开展深入研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持续的就业促进机制性成果。

强化保障:压实责任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统筹协调资源,严把案例质量关。推荐材料需控制在1500字以内,注重真实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请各省教育厅填写汇总表并连同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寄送至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电子版发送至xssjyc@moe.edu.cn,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XX省/XX高校就业创业工作典型案例”。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8日。

联系人:胡智林 电话:010-66097834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南楼高校学生司毕业生就业处(邮编:100816)

附件:

附件1——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典型案例推荐表

附件2——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典型案例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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