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析|《进一步推动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互通发展的指导意见》
2025-10-18 院校招生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该文件旨在推动两类人才在职业路径上的深度融合。针对相关问题,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和职业能力建设司负责人接受了媒体采访,详细解读了政策要点。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技能人才的重要性,在首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贺信中指出,应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激励青年走技能成才之路。为此,人社部制定了“1+N”政策体系,《意见》正是其中一项关键配套措施。
早在2018年,人社部已在工程领域试点高技能人才参评职称,天津、上海等13个省市已有1826人成功获得职称。但在实践中也暴露出覆盖范围窄、评审标准脱离实际等问题。基于此,人社部广泛调研、听取意见后起草并审议通过了本《意见》,现已正式印发实施。
重点支持举措有哪些?《意见》打破传统“唯论文、唯学历”倾向,更加注重技术贡献与工作实绩,适度向高技能人才倾斜。具体包括三大方向:
扩大贯通领域,让更多人有机会参与评审从原先仅限工程领域扩展至工程、农业、艺术、体育、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及技工院校教师等八大系列。同时支持符合条件者申报经济、会计、翻译、计算机软件等专业资格。新兴职业也可根据情况制定对应办法,明确专业匹配关系。
淡化学历门槛,让能力说话不再将学历作为硬性条件,只要具备高级工及以上等级即可申报职称。重点考察科技成果转化、解决生产难题、参与技术革新等方面的能力。不强制要求论文、外语或计算机成绩,竞赛奖项、行业工法、技术报告等均可纳入评审依据。部分地区还将设立单独评审组,提升公平性。
建立绿色通道,加快领军人才晋升速度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如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级大师工作室带头人等,可直接申报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无需逐级晋升,实现快速通道。
企业拥有哪些自主权?用人单位是人才使用的主体,《意见》鼓励规模大、技术强的企业自主开展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实行评聘分开机制:高技能人才自愿参评,企业可根据岗位需求决定是否聘用;还可探索技能岗位与技术岗位之间的相互衔接机制。
此前人社部还下发通知支持企业自主评价技能人才,涵盖评价范围设定、岗位等级划分、标准开发及方法选择等多个环节,为企业搭建双向贯通平台提供制度保障。
这项改革将带来哪些积极影响?此举有助于打破职称与职业资格之间的壁垒,破解人才成长中的“独木桥”困境,促进两类人才融合发展:
畅通成长通道,破除体制机制障碍 提升待遇水平,增强技能人才获得感 改善社会认知,推动形成尊重技能的良好氛围 专业技术人才能否参加技能评价?《意见》强调双向贯通原则,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也可按规定参加职业技能评价。考核重点放在操作技能上,理论考试可免试,体现务实导向。
如何确保政策落地见效?落实是关键,各级人社部门需做好三方面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聚焦核心问题,形成协同推进合力 强化监督指导,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政策有序实施 加大宣传力度,深入解读政策要点,树立典型示范,营造良好环境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鸿蒙教育”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鸿蒙教育”,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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