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水平高校及专业建设名单正式揭晓
2025-10-18 院校招生
浙教厅函〔2020〕157号文件正式公布了一批省级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单位,旨在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升技能人才培养质量。该通知面向全省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以及各级高职院校,标志着浙江职业教育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建设单位名单公布:覆盖高职与中职多个领域根据前期遴选结果并经省政府批准,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等15所高职院校被确定为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单位;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等50所中职学校也纳入建设行列。同时,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的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等30个高职专业群,以及杭州市富阳区职业教育中心的生物技术制药等150个中职专业,入选省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名单。
明确目标导向,细化任务分工通知强调,各建设单位需聚焦发展目标,进一步优化建设路径,强化主体责任意识。高职院校应围绕“高水平学校”或“高水平专业群”重点方向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于2021年1月30日前完成备案;各地市教育局则需指导属地中职校制定详细计划,确保任务清晰、时间节点明确,中职方案须在2021年2月28日前报备,作为后续评估依据。

项目建设周期设定为2021年至2023年。期间,各高校和中职校需注重过程管理,定期对照目标推进进度。设区市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本地项目的督导力度。终期验收方面,省教育厅与财政厅将统一组织对高职项目进行评审,而中职项目由各地市教育局牵头实施,省级部门适时开展抽查复核。
多渠道保障资金投入,形成共建合力省级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高水平院校和专业群建设(宁波市所属单位除外),提供适度奖补激励。同时鼓励各单位积极整合社会资源,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切实履行承诺,加大配套投入,共同打造具有示范效应的职业教育标杆项目。
附件信息说明附件包括四份文档:1. 省高职高水平学校建设名单.doc2. 省高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名单.doc3. 省中职高水平学校建设名单.doc4. 省中职高水平专业建设名单.doc点击此处查看全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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