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十三五”时期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目录的通知

2025-10-18 院校招生

教育部公布“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目录

教职成厅函〔2020〕20号

通知对象与背景说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相关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材体系建设的重要部署,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依据“十三五”期间职业教育教材建设整体安排,经申报、初审、专家评审及社会公示等环节,最终确定3973种教材入选“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名单(详见附件1)。现正式发布,并就后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强化教材选用管理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本地职业院校教材选用的监督指导。各校应建立健全教材选用机制,优化流程,优先采用已列入“十三五”国规教材书目的优质资源,确保高质量教材进入课堂,严防不合格教材流入校园。

规范专用标识使用

出版机构须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十三五”国规教材专属标识(见附件2)。禁止未入选教材擅自标注或模仿该标识,不得使用易引发误解的类似名称或表述,例如高度相似的图形、颜色组合,或模糊指向的“规划教材”“示范教材”字样,更不得擅自添加“全国”“国家”等误导性词汇。

推动内容动态更新

教材编写单位、主编及出版方应持续吸纳产业转型升级中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每年对入选教材进行修订完善,并同步丰富配套数字化教学资源,提升服务能力和教学适配度,保障教材与时俱进。

深化成果巩固机制

编写单位和主创人员应秉持精益求精的态度,持续提升教材质量,发挥其在育人中的核心作用。入选教材投入使用两年后将接受复核评估,结合内容更新频率与用户反馈情况,达标者将纳入“十四五”国规教材推荐目录。同时,相关部门将建立常态化抽查机制,包括发行核查与使用监测,确保教材建设成果落地见效。

附件信息

附件1:“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

附件2:“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标识及使用规范

教育部办公厅

2020年12月8日

附件1. 教材数量详情

- 中等职业教育部分

- 高等职业教育部分

附件2. 标识使用细则

- 专用标识样式

- 封面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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