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全省中等及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5-10-18 院校招生
苏教职函〔2020〕3号各设区市教育局、相关职业院校:

根据《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苏教职〔2011〕2号)和《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办法(试行)》(苏教职〔2011〕3号)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度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及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总体指导思想各职业院校应紧扣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地方经济发展趋势和自身办学条件,围绕区域产业结构优化方向,科学制定专业建设规划。坚持存量调整与增量提质并重,重点提升现有专业的教学质量与社会匹配度,在此基础上审慎新增专业。同时,建立完善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确保“质量优先、数量可控”的原则落实到位。
各地教育部门要统筹本地区专业布局,构建预警与动态优化机制,引导中职学校主动对接产业转型需求,合理配置资源,避免重复设置或脱离实际的专业开设现象。要加强过程监管与业务指导,防止盲目跟风、同质化发展等问题发生。
专业设置流程说明(一)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申报流程
1. 各设区市指导辖区内中职学校登录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综合管理系统(http://zzxt.jsve.edu.cn)进行新专业申报及已有专业备案,并同步在国家中职专业信息平台(http://www.zyyxzy.cn)填报拟招生专业及上年度数据。自2020年起,中职专业原则上不再备案专门化方向,除非确有特殊需求。
2. 设区市教育局依据省级管理办法审核辖区内中职校(含省属校)专业设置情况,于4月20日前完成系统内审核备案,并汇总形成《2020年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备案表》,统一报送至省教育厅。
3. 若申请设置医药卫生、公安司法、教育类等国家控制布点专业或目录外专业,须满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并由设区市教育局向省教育厅提交备案材料,包括人才需求调研报告、可行性论证、教学计划、专家评审意见及相关支持文件。
(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申报流程
1. 相关高职院校需通过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填报2020年拟招生五年制专业信息,并填写《2020年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备案汇总表》。
2. 新增五年制专业除上述内容外,还需补充以下材料: (1)学院正式发文的专业设置申报报告; (2)《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申请表》及相关附件,如调研报告、人才培养方案(含目标定位、课程安排、教学进度表、专家论证结论等)及其他必要说明材料; (3)《2020年新设五年制专业申报汇总表》。
3. 自2020年秋季起,五年制高职专业设置工作将与专科层次高职专业同步推进,2021年专科专业备案预计于2020年10月左右启动。
其他事项提醒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及有关高校务必于4月20日前完成线上填报与审核工作。纸质材料(含中职国控专业、目录外专业、五年制新设专业申报材料各两份,各类汇总表一份)加盖公章后报送省教育厅职教处,电子版发送至jszjmail@163.com。
联系人:万炜 联系电话:025-83335623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号省教育厅职教处 邮编:210024
省教育厅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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