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发布2022年度具备学历教育办学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及招生专业名单的通知

2025-10-18 院校招生

备案结果公布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有关高等职业院校:

依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招生管理通知精神,并结合我省中职教育备案要求,以最新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为标准,我厅已完成对各地申报的中职学校及专业的审核工作。现正式公布2022年度具备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425所中职学校及其3418个专业点(其中公办校282所,民办校143所),并就相关事项作出如下安排:

招生规范与监督落实

各市教育部门须严格对照本通知备案信息,指导辖区内中职学校依法依规开展招生工作。未列入备案名单或被取消资质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招生,包括联合办学、委托招生等;跨省招生也必须经生源地与招生地主管部门双重备案,否则视为违规;严禁学生注册双重学籍。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将严肃追责处理。

办学活动须以备案为准

中职学校在教学实施、申请财政项目、统计报表、免学费政策执行、生活补助发放及毕业证书颁发等环节,均应以我厅最终备案的学校名称和专业为唯一依据。未来将进一步强化招生资质核查与基础能力建设项目的联动机制,对办学规范、特色突出、专业契合区域产业需求的学校,在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和项目支持上优先倾斜。

健全资质审查机制

各地市要完善中职学校招生资质动态核查制度,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招生造假、学籍管理混乱、收费不透明、实习安排不当等问题;同时评估学校硬件设施、师资力量、实训条件是否达标;严禁将核心课程外包给培训机构并收取费用;所有中职学校名称须严格按照鲁政字〔2014〕190号文件规定统一命名。原则上不得跨设区市设立分校或教学点;尚未开通官网的学校应在2022年8月30日前完成网站建设。

国控与目录外专业管理要求

各市教育部门要加强国控类专业(如医药卫生、公安司法、教育类)及新增目录外专业的监管,暂不受理此类专业的新设申请。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相关通知,除曲阜中医药学校外,其他院校不得继续招收中医类专业学生。

优化专业布局服务发展大局

鼓励各地引导中职学校聚焦职业教育本质,科学制定“十四五”期间专业发展规划,紧密对接我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和民生紧缺领域,主动调整专业结构,深化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尤其要加强新兴专业的师资配置与实训基地建设,构建德技双修、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升学生的工匠精神、职业素养、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系统填报与责任落实

各校应依据本通知公布的备案名单,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函〔2021〕38号)要求,登录“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https://zyyxzy.moe.edu.cn/)完成专业信息更新与填报。市级教育部门负责审核确认,并于2022年4月23日前提交。务必指定专人操作填报、专人审核,确保覆盖全部有资质学校和专业。今后省级及以上各类项目评审、专业分级认定均以备案数据为准,其他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鸿蒙教育”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鸿蒙教育”,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