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启动师德专项教育活动
2025-10-18 院校招生
教师函〔202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推动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走深走实,教育部决定在各级各类学校中组织开展师德专题教育。此次教育以党史学习为核心内容,融合“四史”学习,引导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家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用实际行动践行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共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具体安排如下。

1.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论述。组织教师系统研读“三个牢固树立”、“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和“六要”等核心理念,做到学思践悟、知行合一。通过理论学习增强政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激发教师投身教育事业的热情与使命感。
2. 强化“四史”学习教育。将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作为教师思想政治必修课,结合建党百年主题活动,创新形式开展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活动。推荐优质影视资源如《为了和平》《山海情》《觉醒年代》等,引导教师从历史中汲取智慧力量,铭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
3. 宣传师德先进典型事迹。挖掘并推广“人民教育家”“时代楷模”“最美教师”等优秀代表的故事,鼓励乡村任教满30年的教师分享经历。通过宣讲报告、座谈交流等方式讲好身边榜样故事,并组织观看《黄大年》《一生只为一事来》等影片,激励教师见贤思齐,争做“四有”好老师。
4. 学习践行新时代师德规范。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新时代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结合本地本校制定的负面清单和处理办法,开展专题解读和培训。确保每位教师熟知准则要求,严守底线红线,把师德规范融入日常教学和管理工作中。
5. 开展师德警示教育。定期召开师德警示教育大会,以教育部通报的典型案例为镜鉴,剖析问题根源,明确行为边界。重点围绕课堂教学、师生关系、学术诚信等方面,强化纪律意识,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工作安排师德专题教育贯穿全年,聚焦明师德要求、强“四史”学习、学楷模、遵规范、守底线,注重常态化推进和分类指导。
1. 动员部署(5月):各地各校组建专项工作组,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发动,确保全员参与、深入人心。
2. 督促检查(5月至11月):教育部将通过督导评估、巡视检查等方式跟踪进展,确保实效落地。
3. 系统总结(7月、11月):各单位分别于7月底前报送阶段性成果,11月底前提交完整总结材料,包括实施情况、特色做法、长效机制等内容。
组织领导1. 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各地各校要把师德专题教育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科学规划、细化措施,防止走过场。特别要围绕“四史”学习制定系统方案,确保覆盖全体教师,突出实效性和针对性。
2. 教育引导协同推进。将师德教育与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深度融合,组织中青年教师、新入职教师及海外归国教师开展研讨交流。同时联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推动“四史”进课堂、进头脑,实现教学相长、共育新人。
3. 强化宣传有力推进。利用校园媒体平台广泛传播师德专题教育动态,展示教师风采,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教育部已整理发布电子学习资料包,含重要讲话摘编、典型案例、先进事迹等,可通过教育部门户网站、“中国教育发布”APP获取,也可在“学习强国”平台相关栏目查阅。
教育部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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