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速促进制造业服务业提质增效的指导意见
2025-10-18 院校招生
发改产业〔2021〕3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

制造服务业作为面向制造业的专业性服务业态,是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升级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当前,我国制造服务业整体供给能力仍有待加强,专业化水平不高,对制造业价值链跃升的带动作用不够明显,与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目标尚有差距。为系统推进制造服务业提质增效,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总体要求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引导功能,聚焦关键环节,培育壮大服务主体,全面提升面向制造业的服务能力,增强产业链韧性与质量,以优质服务满足并激发新需求,为构建双循环发展格局提供坚实支撑。
发展目标:力争到2025年,制造服务业在促进制造业提质增效、创新突破、资源优化等方面成效显著,成为驱动制造业迈向中高端的核心力量。重点领域服务能力实现专业化、标准化、品牌化、数字化、国际化跃升,形成一批具有引领力的产业集聚区和示范标杆企业。
制造服务业发展方向围绕六大重点方向发力,强化服务供给对制造业转型升级的牵引作用。
提升创新能力:发展研发设计、技术转移、知识产权等科技服务,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加速成果转化,深化产学研融合,推动制造业从“制造”向“创造”转变。提升商务咨询与工业设计水平,助力企业战略升级与产品价值跃升。(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商务部、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
优化供给质量:支持专业机构提供质量管理、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提高产品和服务适配度。推进检验检测市场化改革,完善国家计量体系,推广全生命周期管理,鼓励品牌建设和营销赋能。(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按职责分工)
提高生产效率:加快5G、AI、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发展智能制造与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资源共享与流程协同。健全现代物流体系,打通采购、生产、流通信息链路,提升一体化运作效率。(工信部、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
支撑绿色发展:拓展节能环保服务内涵,从单一技术服务转向咨询、投融资、托管等综合服务模式。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畅通家电、纺织等行业产品循环利用链条,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赢。(生态环境部、工信部、商务部、发改委按职责分工)
增强发展活力:发挥资本市场作用,创新金融工具,提升金融服务制造业的能力。强化人力资源服务,优化人才激励机制,稳定就业预期。推动数据要素开放共享,助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证监会、银保监会、人民银行、人社部、网信办、发改委按职责分工)
推动供应链创新:建设智慧供应链服务体系,推动制造企业赋能上下游,补齐短板、强化优势。推广感知技术应用,实现供应链可视化管理,建立全球风险预警机制,提升国际竞争力。(工信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
专项行动计划通过专项工程精准施策,推动制造业与制造服务业深度融合、协同发展。
主体培育行动:打造集咨询、解决方案、数字能力建设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鼓励制造企业剥离非核心业务,向社会化专业机构转型,支持企业并购重组,培育新型服务平台。(发改委、工信部、国资委按职责分工)
融合发展试点:推进先进制造与现代服务融合试点,探索服务衍生制造、总集成总承包等新模式,遴选示范企业和城市,推动服务型制造理念普及。(发改委、工信部、统计局按职责分工)
品牌培育行动:完善质量基础设施,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强化企业品牌主体责任,持续办好中国品牌日活动,传播国货精品形象。(市场监管总局、工信部、发改委、商务部、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
智能转型行动:制定重点行业数字化路线图,加快两化融合标准研制,推进中小企业上云用云,打造“5G+工业互联网”典型场景,树立智能制造标杆工厂。(工信部、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
研发设计提升行动:支持共建新型研发机构,推动系统设计、绿色设计普及,建设国家级工业设计平台,激发设计创新动能。(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按职责分工)
绿色改造行动:开展绿色示范基地建设,提升钢铁、化工、建材等行业绿色化水平,探索家电回收处理全产业链闭环模式。(发改委、工信部、生态环境部按职责分工)
供应链创新行动:实施供应链竞争力提升工程,绘制重点行业全景图,建立全球风险预警系统,增强供应链安全韧性。(工信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
标准体系建设行动:推进信息技术、金融服务、物流、人力资源等领域标准制定,完善工业互联网共性标准,推动强制性国家标准覆盖关键领域。(市场监管总局、发改委、工信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按职责分工)
计量能力提升行动:构建现代测量体系,建设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攻克“测不了、测不准”难题,提升专用仪器研发能力,赋能制造业创新发展。(市场监管总局、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按职责分工)
保障措施组织保障:发挥服务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压实地方责任,细化任务分工,建立高效协同推进机制。(发改委牵头)
环境优化:放宽准入限制,破除隐性壁垒,支持制造服务业企业申请高新技术认定,鼓励承接离岸外包业务。(发改委、科技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
扩大开放: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引进优质服务资源,推动技术标准走出去,深化认证互认合作,鼓励专业服务协同出海。(发改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司法部、财政部按职责分工)
用地保障:合理安排产业用地指标,探索混合用地政策,适应制造服务业发展需求。(自然资源部牵头)
人才支撑:加快培养创新型、复合型人才,深化产教融合,推广“1+X”证书制度,打通职业发展通道,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人社部、教育部、发改委按职责分工)
融资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扩大无形资产质押融资规模,发展供应链金融与设备租赁,鼓励企业上市融资。(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改委、证监会按职责分工)
生态构建:加强区域协作,推动集聚发展,依托龙头企业构建协同生态链,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发改委、工信部按职责分工)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司法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人民银行
市场监管总局
银保监会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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