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政策解读
2025-10-20 招生简章
为保障学校与考生双方权益,确保招生流程规范有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教育部和省级教育部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办学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执行国家和地方招生政策,拟定招生方案、计划及实施细则,并对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
招生办公室作为具体实施单位,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决议,处理日常招录事务。学校明确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在校外开展招生宣传或录取工作。

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过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章 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根据北京市教委下达指标,综合考虑各省生源数量、专业就业前景、历史录取情况等因素,科学分配至各省份和专业,经校方审定后报批并向社会公布。
本年度学校暂无预留招生名额。
第四章 录取规则录取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原则,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对加分政策予以认可,计入投档成绩后按分数排序录取。
平行志愿批次按各省规定方式录取;非平行批次则依据计划数与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不服从调剂者将被退档。
若某专业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足计划一半,视情况决定是否保留该专业,未录满名额转至其他志愿录取。
高考改革地区按照当地教育考试院文件执行,所有专业不限男女比例和往届生身份。
艺术类专业录取以省统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为基础,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第五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政策学费标准严格执行北京市物价管理部门批准:普通专业6000元/学年,艺术类8000元/学年;住宿费750-900元/学年。
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同时享受学校设立的各类专项奖学金,如校长奖、财贸综合奖、企业奖等。
第六章 附则录取结果通过官方渠道发布,录取通知书寄送至考生指定地址。逾期两周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将组织复查,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存在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并退回原籍。
联系方式如下:官网:www.bjczy.edu.cn咨询电话:010-65231250 / 89532004 / 65253959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校本部)邮编:101101
若因部分省市高考政策调整,学校将适时修订录取办法并另行公告。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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