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建管理职院2021年春季招生简章(中职生适用)
2025-10-20 招生简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保障学院与考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流程,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招生机构职责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统筹招生政策与计划;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日常执行,同时成立监督小组确保过程公正透明。
第三章 学院概况与专业设置学院名称: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办学性质为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代码14020,地址位于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2688号。

作为天津市“十三五”优质校和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学院聚焦智慧能源、绿色建筑与城市智能管理领域,开设31个专业,其中焊接技术及自动化为教育部试点专业,多个专业入选市级骨干或特色项目。
近年来,学院荣获国家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天津市特等奖,教师获全国信息化大赛一等奖等多项荣誉,学生在各级技能竞赛中表现优异。同时推进“三全育人”体系建设,打造思政精品课程,强化立德树人实效。
第四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体系学费标准分别为:普通类5000元/年、特殊类5500元/年、艺术类8000元/年;住宿费按房间人数分为8人间800元/年、6人间1000元/年。具体以《新生报到须知》为准。
学院构建多元化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助学贷款等,并设有聚能爱心助学金,助力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五章 录取规则与程序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文化课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察德智体美劳素质择优录取。
专业志愿安排采用分数优先方式,按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匹配所填专业,未满额专业可调剂录取,不设志愿分数差。
对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天津市相关规定执行;体育特长生需通过面试与专业测试;艺术类美术专业以联考合格为基础,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获得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干部等称号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教育部发布的相关指导意见执行。
第六章 新生管理与后续安排春季考试录取考生不影响参加秋季高考本科批次录取,享受同等待遇。
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时报到,逾期未办理且无正当理由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学院依照管理制度对学生进行培养,颁发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支持学生通过专升本、推荐升学等方式继续深造。
第七章 附则与联系方式本章程仅适用于2021年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的工作,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政策与之冲突的均作废。
招生咨询电话:022-58319057 / 022-58216356;纪检监督电话:022-58859752;网址:www.tjchengjian.com;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2688号(邮编:30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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