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邮电职院2020年天津春考招高考生章程发布

2025-10-20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天津市的相关规定,为保障学校与考生双方权益,实现依法招生,结合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院2020年天津市春季高考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招生章程。

第二章 招生机构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政策制定、计划分配及重大事项决策,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执行机构,具体落实日常招生事务。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学院根据办学资源和社会需求编制2020年天津市春季考试招生计划,最终专业及人数以天津市高招办公布为准,考生可通过官网查询详情。

学费统一为5000元/人·年;住宿费按公寓标准收取,分别为500元或800元/人·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录取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含“技术”“综合能力”)总分为主要依据,参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择优录取。

考生须符合教育部等三部门发布的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要求。

思想政治品德合格者方可参与录取。

专业安排采用“分数优先、志愿满足”方式,若所填专业均无法录取且服从调剂,则安排至未满额专业;不服从则退档。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职业技能成绩、技术、综合能力和文化素质成绩。

照顾政策执行《2020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相关规定。

录取结果可通过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已被春季考试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秋季高考专科批次录取,但可报考本科批次志愿。若被本科院校录取,电子学籍将仅保留本科资格,春季录取资格自动取消。

新生报到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和体检复查,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所有专业教学语言均为英语。

第五章 后续管理

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应提前请假,逾期无故不报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安排随录取通知一并寄发。

学院落实国家奖助政策,包括奖学金、助学金、贷款及临时困难补助,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支持。

学生完成学业并通过考核后,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由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签发的普通高校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则

本章程适用于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天津市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

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所有。

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8号

邮编:050021

咨询电话:(0311)85998903,85998905

招生网址:http://www.sjzpc.edu.cn/zhaos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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