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渤海职院2018春考招生简章(面向高中毕业生)

2025-10-20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天津市的相关规定,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于2018年春季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招生工作。为保障学校与考生双方权益,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录取政策说明

已被我校春季招生录取的学生仍可参与天津市2018年普通高考本科二批及以上的录取流程,但不再参加高职高专批次的录取;未被录取者可继续参加当年高考各阶段志愿填报。春季招生录取学生与全国统一高考录取学生享有同等政策待遇。

第三条 学院基本情况

一、校名: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二、性质: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三、层次:专科(高职)四、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河西区九连山路11号

学院拥有超过50年的办学历史,是天津市首批“示范院校”建设单位,连续六年获评市级文明校园,并在职业技能竞赛中五次荣获团体一等奖。毕业生就业率与升本率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社会认可度高。目前在校生来自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人数达9400余人,办学规模与教学质量稳居天津市前列。

教学环境与设施

依托中央及地方财政支持,学院建成占地2万平方米的国家级实训基地,涵盖机械电子数控中心、生物医药生产实训中心、石油化工操作平台、经管物流信息应用中心等,同时配备1.5万平方米体育馆(含乒乓球、羽毛球、健身区)、游泳馆及培训宾馆,体现现代化教学硬件实力。

师资力量介绍

学院设有十个教学系部,教职工共705人,专任教师531人,其中包括教授25名、副教授185名、博士及在读博士15人(含博士后3人),专业带头人43名,高级工程师70人。另有全国行业名师3人、市级名师1人,省部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聘请中科院院士申泮文担任名誉院长,构建了由知名专家指导、教授领衔、双师型骨干组成的高水平教师队伍。

专业设置与发展方向

学院紧密对接天津滨海新区产业布局,围绕产业链设专业链、产品链定课程链。现开设各类专业45个(专科38个、本科7个),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市级特色专业5个,国家级教改试点1个,省部级教改试点1个,国家级精品课1门、省部级精品课程10门,获省部级教学成果奖3项,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8项、省部级课题26项,主编高职教材270余本,拥有发明专利15项。

毕业生就业与升学路径

学院坚持“以生为本”,确保100%推荐就业,并优先安排至规范企业、薪酬优厚、技术先进的单位。已与近百家知名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如中石化天津公司、天士力药业、空中客车集团、天津港口集团等,覆盖化工、制造、医药、航空、冶金等多个领域,订单式培养供不应求。每年举办多场大型招聘会,深受用人单位好评。

此外,每年推荐百余名优秀毕业生参军入伍或赴西部支援国家重点工程,还有部分学生入选“大学生村官”计划,服务基层发展。

升本渠道包括:①通过技能大赛获奖免试推荐至本科高校;②参加学院组织的本科培训班并报考天津市统一考试(升本率约35%,五年位居全市前列);③试点专本联读项目,利用自考与电大资源,在校期间同步获取专科和本科证书。

学生关怀机制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和天津市奖助政策,平均每年每生奖助学金金额在300至8000元之间,设立数百个勤工助学岗位,开通绿色通道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北辰校区师生饮用水均为免费净化水,保障健康安全。在校期间还安排带薪实习机会,提升实践能力。

第二章 招生计划与收费标准

第四条 根据办学条件和社会需求,学院制定2018年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专业招生计划。

注:具体专业详情请访问官网 www.tjbhzy.com;若政府发布新学费标准,则按最新文件执行。

第三章 报考条件

第五条 报考者须满足以下条件:1. 遵守宪法和法律;2. 具备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3. 持本市户籍或居住证随迁子女身份;4. 提供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第四章 报名与确认流程

第六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在12月1日至4日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入春季考试报名系统完成在线填报。

第七条 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在截止日期前通过网络支付缴纳费用90元(含报名费30元、考务费60元)。缴费成功后方可持序号到指定地点现场确认,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第八条 现场确认时间为12月6日至7日,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者另附单位证明),前往所在区招办指定地点办理。

第五章 考试安排

第九条 职业技能测试科目为“技术”和“综合能力”,全市统考,闭卷笔试。“技术”考试时长120分钟,满分200分;“综合能力”考试时长90分钟,满分200分。

第十条 考试时间定于2018年3月24日上午8:00-10:00(技术科),10:30-12:00(综合能力)。

第六章 志愿填报与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市高招办根据学业水平成绩及两科考试结果划定志愿填报资格线。

第十二条 成绩公布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4月11日至13日到区招办或报名点办理志愿填报手续。

第十三条 平行志愿设置共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栏内含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选项。

第十四条 录取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参考学业水平成绩(按A=25分、B=20分、C=15分换算)与两科考试成绩综合评定,择优录取。录取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第十五条 加分政策按照津教委〔2015〕11号文件执行。录取结束后将公示各专业最低分数线和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符合标准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除特殊专业外,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八条 收到市招办备案名单后,学院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 后续管理事项

第十九条 新生须按时报到,逾期15日内未报到且未请假者自动放弃入学资格。详见《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条 入学后按《学生管理细则》《学籍管理规定》进行日常管理和教学培养。

若考生同时被本科院校和我院录取,电子学籍注册仅保留本科资格,春季招生录取资格作废,且需退还相应学费。

第二十一条 设立多种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岗位,助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十二条 学生修满学分并通过考核后,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8年春季招生工作。

第二十四条 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

第二十五条 咨询意见仅供志愿填报参考,不构成录取承诺。

第二十六条 解释权归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

第二十七条 咨询方式:网址:www.tjbhzy.com邮编:300221电话:022-88252748 / 88252749 / 88252754 / 88252774 / 88251843 / 88254113QQ:800074566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南路梅江道九连山路11号(天津电视台新址东门对面),公交线路:632、20、662、906、838路可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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