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运职业学院2022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面向中职毕业生)
2025-10-20 招生简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规,为保障学校与考生权益,规范招生流程,结合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招生机构学院根据天津市教委要求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和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教学及纪检的院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和纪检办负责人。该小组全面负责招生政策制定、计划分配及重大事项决策,并指导录取、咨询与信访工作。

2022年春季考试面向中职毕业生的招生专业及名额请查阅学院官网(www.tjmc.edu.cn)或天津市考试院网站(www.zhaokao.net)。学院将根据发展需求、办学条件和社会趋势合理分配各专业招生名额,并在录取过程中经批准可适度调整计划。
学费按天津市物价局规定执行:普通专业5000元/生·学年,特殊专业5500元/生·学年;住宿费为6人间1000元/生·学年。部分专业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并颁发国家认证证书,相关费用亦按市定标准收取。
第四章 报考条件与要求报考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国际邮轮乘务管理及烹饪工艺(邮轮方向)专业的考生需满足特定身体条件:
航海类专业仅招男生,建议肝功能正常; 航海技术:裸眼视力≥4.7(矫正后达4.9),辨色力正常,身高≥1.65米; 轮机工程与船舶电子电气:裸眼视力≥4.6(矫正后达4.8),无色盲,身高≥1.55米; 其余专业按普通类标准录取,但申请海员证书者建议符合海员体检标准; 所有航海类专业考生必须通过海员健康检查; 公共外语为英语,小语种考生请谨慎报考。 第五章 录取原则学院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以文化基础+职业技能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德智体美劳进行择优录取,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专业志愿录取采用“分数优先”方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匹配填报志愿顺序。若未录满且服从调剂,则安排至其他空缺专业;不服从则退档。
如成绩相同,优先录取外语单科成绩较高者。
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将按天津市相关规定投档录取。
录取结果可通过天津市考试院官网查询。
新生入学后将组织体检复查,不符合标准者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处理。
第六章 后续管理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按时报到,应征入伍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逾期未报且无正当理由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学院对新生入学资格初审合格后注册学籍,复查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学籍。
学生在校期间遵守《学生手册》《学籍管理规定》等制度,转专业按《转专业实施细则》执行。
设有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完成学业并通过考核的学生将获得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 附则本章程适用于天津海运职业学院2022年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工作。
招生咨询人员提供的信息仅供志愿填报参考,不构成录取承诺。
解释权归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所有。
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8号 电话:022-28779722 / 28779900 纪检电话:022-28779686 邮编:300350 传真:022-28779901 QQ在线咨询:800056408 官网:www.tjmc.edu.cn 邮箱:tjhyzyxy@163.com 微信公众号: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招生办天津海运职业学院202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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