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天津高职分类招生中职毕业生章程
2025-10-19 招生简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天津市的相关规定,为保障学校与考生的正当权益,确保招生工作依法依规进行,结合北京财贸职业学院的实际招生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1. 学校全称: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 办学性质: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3. 教育层次:高职(专科)4. 校区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主校区)北京市朝阳区水碓子东路15号(朝阳校区)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礼士胡同41号(东城校区)河北省涿州市双塔区大石桥团结路8号(涿州校区)5. 基本信息:学院成立于1958年,是北京市属公办高校,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等多项荣誉。现拥有四个校区,总面积超30万平方米,教职工630余人,在校生近6000人。

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教育部及天津市教育考试院的政策要求,制定招生细则、章程和计划,并对重大事项作出集体决策。
第四条 招生办公室具体执行领导小组决议,组织实施各类招生录取工作,承担日常事务。
第五条 招生过程严格遵守教育部规定,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费用标准第六条 依据学校发展规划、教学资源、生源状况及社会需求,编制2024年天津市高职分类考试中职毕业生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七条 收费标准按照北京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学费按学年收取,如电子商务、旅游管理(主题乐园运营与管理)、建设工程管理等专业为6000元/学年;住宿费为750–900元/学年。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八条 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依据考生志愿和总成绩,综合考察德智体美劳表现,择优录取。
第九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或退役士兵考生,按天津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方式,即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依次匹配考生所填专业志愿。若所有志愿均未录取,则根据是否服从调剂安排至空缺专业。各专业间不设分数级差。若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综合能力、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一条 在同等条件下,获得市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优先录取。
第十二条 已被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如符合秋季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考试,仅可填报本科批次志愿。若同时被本科和高职录取,电子学籍注册将保留本科资格,高职录取资格自动取消。
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及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执行,不符合条件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所有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授课,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录取结果通过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主管部门指定渠道公布,并寄送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报到与后续管理第十六条 被录取考生须按时报到,逾期两周未办理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将进行资格复查,凡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存在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退回原单位处理。
第十八条 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学校另设校长奖、财贸综合奖、企业奖及新生奖学金。
第十九条 完成全部课程且考核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24年天津市高职分类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 解释权归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
第二十二条 相关说明:校本部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招生办地址:同上,学生中心一层官网:www.bjczy.edu.cn邮编:101101咨询电话:010-65231250、89532004、65253959邮箱:zsbgs@bjczy.edu.cn官方微信:bjczy1958微信公众号图片招生小程序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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