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2023年10月自考报名通道现已开启。
2025-11-01 报名入口
鸿蒙教育自考频道依据浙江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23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公告》,确认杭州市本次自考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3日8:30至7月7日16:30。考生可登录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http://zk.zjzs.net/Index/login.aspx)完成信息录入。
报名流程说明点击进入:2023年10月浙江省杭州市自考报名入口

目前报名系统已开放,考生需通过官方平台(https://zk.zjzs.net/Index/login.aspx)提交个人信息并完成报考操作。每位考生在报名期内仅限一次报考机会(最多可选四门课程),如涉及多个专业,须一次性完成所有科目选择。缴费成功后,不可补报或更改所报内容。
成绩与毕业要求浙江自考课程合格标准为单科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考生若全部课程达标,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省自考办提出毕业申请,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相应学历证书。
报考须知(一)自本次起,所有专业均启用教育部最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中的新代码和名称,原代码停止使用,但考试计划保持不变。专业代码末尾为“Y”的按现行方案申请毕业;“YZ”则代表原浙江大学主考的专业。具体对应关系详见浙江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告。
(二)法学类课程以自考启动前六个月内的全国人大及国务院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为准;若教材大纲与现行法规冲突,以法规为准。“形势与政策”考试范围涵盖考前8个月至考前2个月的内容。请考生注意:国家司法部于2018年4月28日发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对报考条件有明确规定,请务必提前了解。
(三)“00018/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可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替代;日语本科中“00845第二外语(英)”除可通过PETS二级及以上笔试成绩顶替外,也可选择报考“00012英语(一)”代替。
(四)各专业自学考试大纲均已上传至网上,不再邮寄纸质版。
(五)专科专业“3080801房屋建筑工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
(六)以下专业主考院校已调整:
1. 新闻学本科(1050305)、建筑工程本科(1080806)由浙江大学转为浙江工业大学主考;
2. 法律本科(1030106)、心理健康教育本科(1040110)由浙江大学改为宁波大学主考;
3. 金融本科(1020106)由浙江大学变更为浙江工商大学与浙江财经大学共同主考(按实践环节考核院校对应副署毕业证);
4. 国际贸易本科(1020110)、经济学本科(1020115)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财经大学主考;
5. 汉语言文学本科(1050105)、英语语言文学本科(1050201)由浙江大学改为浙江外国语学院主考;
6. 护理学专科(3100701)由浙江大学改为浙江中医药大学主考。
对于2020年上半年及以前已报考上述专业的老生,可在2023年12月30日前继续按原主考院校申请毕业,符合条件者仍可授予学位;此后一律按新主考院校办理。新考生从2020年下半年起均按新规执行,且所有实践环节均由新主考院校组织。
(七)根据全国考委通知(考委〔2022〕1号),心理健康教育(专升本)、汉语言文学(专科)、英语(专科)三个专业自2022年10月起不再接受新生报名,且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停止发放毕业证书。
(八)建议考生持续关注浙江教育考试院网站更新信息。
其他参考资源各省自学考试报名官网汇总
2023年10月各省自学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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