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23年10月自考报名通道现已开启
2025-11-01 报名入口
鸿蒙教育自考频道依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23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公告》,确认本次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3日8:30至7月7日16:30。考生可登录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http://zk.zjzs.net/Index/login.aspx)完成信息录入。
报名入口链接点击进入:2023年10月浙江自考报名入口

2023年10月浙江省自考报名通道已开放,考生可通过官方平台(https://zk.zjzs.net/Index/login.aspx)提交个人信息并完成报考。系统规定每位考生仅限报名一次(最多选报四门课程),若涉及多个专业,须一次性完成所有科目选择。缴费成功后不可再进行补报或修改,请务必谨慎操作。
报考须知(一)从本批次起,所有专业均按教育部最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执行新代码和名称,旧代码作废,但考试计划保持不变。专业代码末尾为“Y”的表示按现行计划毕业;“YZ”代表原浙江大学主考的专业。具体对照关系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告。
(二)法学类课程考核范围涵盖自考试日起前六个月由全国人大及国务院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如教材大纲未更新,以最新法规为准。“形势与政策”考试内容覆盖考前8个月至考前2个月内的时政要点。请特别注意:根据司法部令第140号《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法律专业报考者需提前了解报名条件。
(三)“00018/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可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替代;日语本科中“00845第二外语(英)”除可凭PETS二级及以上笔试成绩抵免外,也可选择报考“00012英语(一)”代替。
(四)各专业考试大纲均在线发布,不再邮寄纸质版。
(五)专科专业“3080801房屋建筑工程”自2024年1月1日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
(六)以下专业主考院校已调整:
新闻学本科(1050305)、建筑工程本科(1080806)——原浙江大学 → 浙江工业大学 法律本科(1030106)、心理健康教育本科(1040110)——原浙江大学 → 宁波大学 金融本科(1020106)——原浙江大学 → 浙江工商大学 & 浙江财经大学(按实践环节考核院校副署) 国际贸易本科(1020110)、经济学本科(1020115)——原浙江大学 → 浙江财经大学 汉语言文学本科(1050105)、英语语言文学本科(1050201)——原浙江大学 → 浙江外国语学院 护理学专科(3100701)——原浙江大学 → 浙江中医药大学2020年上半年及以前已报考上述专业的老生,可在2023年12月30日前按原主考院校申请毕业,符合条件者仍可授予学位;此后一律按新主考院校办理。新考生自2020年下半年起即适用新安排,且实践环节考核由新主考院校组织。
(七)根据全国考委通知(考委〔2022〕1号),心理健康教育(专升本)、汉语言文学(专科)、英语(专科)三个专业自2022年10月起不再接受新生报名,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停止发放毕业证书。
(八)建议考生持续关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动态更新。
其他参考信息各省自学考试报名官网汇总
2023年10月各省自学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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