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23年自考考籍转考流程公告
2025-11-02 政策新闻
鸿蒙教育自学考试频道平台近日从新疆教育考试院获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省际转考公告》已正式发布,详情如下:
政策依据与总体说明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省际转考工作实施细则》,现就我区2023年度自考考籍跨省转移相关事项作出如下公告。
受理时间安排转出申请时段:

上半年:2023年3月1日11:00—2日24:00
下半年:2023年9月1日11:00—2日24:00
转入申请时段:
上半年:2023年3月20日11:00—21日24:00
下半年:2023年9月20日11:00—21日24:00
转出流程详解第一步:登录系统。考生需在指定时间段访问新疆招生网,进入“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首次使用需注册账号(用户名为身份证号)。
第二步:填写信息。点击“转考申请(转出)”,核对课程数据,选择审核地区、转出原因、专业层次、合格时间、转入省份和专业,并提供转入省准考证号。
第三步:上传材料。按要求扫描并上传两张准考证(本省+转入省),其他补充材料也可一并上传。
第四步:提交申请。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一旦成功无法修改,信息错误导致无法办理的责任自负。
第五步:等待审核。申请地考试机构将在24小时内完成初审,结果不通过短信通知,请自行查看进度。通过者需下载打印《转考(转出)登记表》两份并签字。
第六步:现场确认。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双准考证原件复印件及签字后的登记表,按通知前往指定地点进行人工审核。
第七步:后续跟进。网上申请十日后联系转入省考试机构办理接收手续。若因未按时或不符合要求被退回,则本次转考失效,须待下次开放再行申请。
转入流程说明第一步:同转出流程第一步。
第二步:核实信息。点击“转考申请(转入)”,确认转入课程明细,选定转入地区。
第三步:上传材料。上传转出省准考证扫描件,如有额外证明文件也需上传。
第四步:现场确认。携带身份证、本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至转入地考试机构现场确认,当场打印《转考(转入)登记表》两份,签字后上交,即视为完成转入。
注意事项与限制条件转出要求:
须已在转入地取得一门及以上合格成绩且已建立考籍方可申请转出;所有统考科目必须一次性全部转出。 以下情形不得转出: 处于停考或延期毕业状态; 已完成所报专业全部课程; 最近一年内刚办理过转入手续; 免考课、实践环节和论文成绩不可转出。 转出完成后,原考籍信息将从新疆系统中移除,后续业务只能在转入省处理。转入要求:
仅接受全国统一“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非平台传输无效。 转入考生须按新疆自考专业计划继续学习,课程替换参照本地免考细则执行。 专科生至少获得5门课程合格成绩,本科生至少4门,方可申请毕业。其他说明:
自治区内跨地州市报考无需办理转考手续。若有疑问,建议直接咨询所在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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