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23年自考报名指南发布,详情请查阅官方公告。
2025-11-02 政策新闻
鸿蒙教育自学考试频道近日从新疆教育考试院获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23 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已正式发布,详细内容如下:
报名咨询入口点击进入:自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当地政策,点击立即了解>>

点击打开原链接
专业与课程安排2023年,新疆地区共开设本专科层次自考专业20个(其中专科8个、本科12个),涵盖课程223门。具体专业设置和课程表详见附件1《2023年新疆自考开考课程表》,教材目录请参考附件2。
专业调整说明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自2023年起,新疆自考专业名称及代码将统一更新,考生须以新名称为准进行报名。新课程计划将于2024年正式实施,过渡方案另行通知。同时,汉语言文学(专科)和监所管理(本科)两个专业自2023年4月起不再接受新生报名,2026年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可转报其他专业。
报考对象与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年龄或学历背景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报名流程与注意事项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招生网查看网上报名指南并完成报考操作。允许同时报考专科和本科课程,但本科毕业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书半年后办理。护理学专业考生需上传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公安管理专业考生须提供司法从业证明。无法在线报名者可前往所在地州市自考办协助办理。考前一周可打印准考证。每科报名费为35元,缺考不退费。
考试时间与报名时段四月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16日,十月考试为10月28日—29日,单科时长150分钟,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时间分别为:四月考试为3月13日12:00至17日18:00,十月考试为7月24日12:00至28日18:00。
考试形式与语言要求全部科目采用纸笔闭卷考试方式,所有试卷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成绩查询与复核机制考试结束后次月25日起,考生可通过新疆教育厅官网或各地市自考办查询成绩。如对成绩存疑,可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复核申请,材料包括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课程信息。复核结果将在30个工作日内反馈至考生本人。
实践考核与论文答辩安排涉及实践环节的专业考生须按要求报名参加相应考核,毕业论文须在全部课程合格后方可申请。各主考院校负责组织相关工作,联系方式如下:新疆大学自考办0991-8582934;新疆医科大学0991-4363643;新疆财经大学0991-7843846;新疆师范大学0991-4333984。疆外主考院校请联系指定教学点,公安类由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负责(电话0991-5586055),司法类由新疆司法警官学校负责(电话0991-2655650)。
毕业手续办理指南每年6月和12月集中受理毕业申请,具体时间以各地州市通知为准。考生需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自考办办理,逾期顺延至下一周期。本科毕业生可向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申请学位,具体条件由院校制定。
教材与命题依据考试教材详见附件2《2023年自考用书目录》,新编或修订教材已在课程名前标注★。命题范围以考试前6个月内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发布的法规为准,若大纲或教材内容与现行法规冲突,以最新法律法规为准。
简章解释权与联系方式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所有。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56号;咨询电话:0991-5172013;官方网址:新疆招生网 http://www.xjzk.gov.cn,新疆教育厅门户网 http://www.xjedu.gov.cn。
附件清单附件1:2023年新疆自考开考课程表
附件2:2023年新疆自考教材目录
附件3:新疆自考成绩复核流程
成绩复核具体内容复核内容包括是否漏评题目以及合分是否存在错误。
复核流程说明考生须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向所在州市自考办提出书面申请,注明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及课程代码与名称。各地市汇总后于15个工作日内上报自治区考试院,后者在2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于30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告知考生本人。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鸿蒙教育”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鸿蒙教育”,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