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消防设施操作员申报材料将实行告知承诺制,简化流程,提升效率。

2025-11-08 消防设施操作员

申报材料要求说明

为深入贯彻国家消防救援局发布的《消防救援机构便民利企八项措施》(消防〔2024〕43号)精神,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简化报名流程,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相关规定,自2024年12月16日零时起,全面推行申报材料告知承诺制。凡符合《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相关专业及职业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提交身份证明、学历凭证及申报承诺书等必要材料。现将具体安排与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所需提交材料清单

(一)身份证明

请提供由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港澳台居民请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

(二)学历证明

1. 高中学历:提供高级中学(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或中等技术学校毕业证书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

2. 同等学力认定:若未取得高中毕业证但已通过各省(区、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者,须提供当地教育部门出具的同等学力认证结果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3. 大专及以上学历:需上传学信网学历认证截图,如有毕业证书可作为补充材料一并提交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4. 特殊情况处理:应届毕业生或遗失学历证书者,请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学历证明或加盖公章的学籍登记表原件照片或扫描件;如学校已停办(如撤销、合并等情况),应提交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三)申报承诺书

请下载并填写对应报考等级(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承诺书(详见附件),签署后拍照或扫描上传。

重要提醒事项

我站将严格执行告知承诺制度,依法依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于以虚假承诺、伪造材料或其他不当方式获取鉴定资格的行为,将依据《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试行)》(人社职司便函〔2021〕57号)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

其他未尽事宜,将在每月发布的鉴定公告《补充须知》中另行通知。

各鉴定站点信息

济南站

地址:济南市长清区丹桂路2777号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建议乘坐地铁1号线至工研院站,从B或C1口出站后向西步行约400米到达)

tel:联系本站咨询师。

临沂站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湖北路与湖东二路交汇处北侧100米路西,罗庄区消防救援大队东门院内。

tel:联系本站咨询师。

青岛站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搜救犬站(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汇海路157号)

tel:联系本站咨询师。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鸿蒙教育”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鸿蒙教育”,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