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消防设施操作员申报材料将实行告知承诺制,简化流程,提升效率。

2025-11-08 消防设施操作员

申报材料要求说明

为深入贯彻国家消防救援局发布的《消防救援机构便民利企八项措施》(消防〔2024〕43号)精神,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提升办事效率,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等政策规定,自2024年12月16日零时起,全面推行申报材料告知承诺制。凡符合《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相关专业及职业条件的报名人员,需提交身份证明、学历凭证以及申报承诺书等必要材料。现将具体安排与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所需申报材料清单

(一)身份证明

请提供由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港澳台居民可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

(二)学历证明

1. 高中学历:提交高级中学(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或技校毕业证书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

2. 同等学力认定:若未取得高中毕业证但通过各省(区、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的,应提供当地教育部门出具的同等学力认证结果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3. 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截图;如有毕业证书,建议一并上传原件照片或扫描件作为补充材料。

4. 特殊情况处理:应届毕业生或遗失学历证书者,可提供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或加盖公章的学籍登记表;如学校已停办(包括撤销、合并等情况),需提供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三)申报承诺书

请填写对应报考等级(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承诺书》,详见附件1、2、3。

重要提示事项

我站将严格按照告知承诺制度执行审核工作,依法依规核查所有申报资料。对于以虚假信息、伪造材料或其他不正当方式获取鉴定资格的行为,将依照《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试行)》(人社职司便函〔2021〕57号)进行严肃处理。

承诺书填写指南

1. 报考中级且选择“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类别的考生,无需填写工作经历内容。“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须符合《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所列范围(详见附件4)。

2. “岗位”栏应填写当前从事的职业,必须属于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并满足《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中的职业要求(见附件5)。注意:“物业管理员”已更新为“物业管理师”。

联系方式

(一)四川鉴定站

联系电话:联系本站咨询师(主线路)联系电话:联系本站咨询师(备用线路)电子邮箱:scjdz119@sina.com

(二)内江鉴定分站

联系电话:联系本站咨询师电子邮箱:scnjjdz119@sina.com

(三)达州鉴定分站

联系电话:联系本站咨询师电子邮箱:dzxfjdz@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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