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法即将迎来重要修订,未来将有哪些新举措落地?
2025-10-18 职教政策
近日,教育部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公众征集意见。现行版本制定于1993年,历经近三十年发展,我国教育体系快速扩张,专任教师人数从约1100万增长至超1790万。面对新时代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需求,此次修订被视为回应教师群体和社会期待的重要举措,其具体变化备受关注。
明确教育惩戒权,破解“不敢管”难题近年来,“教育惩戒”成为舆论焦点。由于法律表述模糊,实践中常与体罚混淆,加上家长反应激烈,许多教师对适度惩戒心存顾虑。本次草案将“教育惩戒”正式纳入教师基本权利范畴,标志着该行为从政策层面走向法治保障。

北京师范大学景安磊副研究员指出,此举不仅为教师依法实施惩戒提供依据,也旨在解决“不会管、不能管、不敢管”的现实困境,最终服务于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中国教科院易凌云认为,这既是对教师专业职责的认可,也是对其行为边界的规范。教育是一门艺术,惩戒应作为落实立德树人任务的重要手段之一,教师需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同时必须免除因正当惩戒而引发的舆情风险或家校冲突。
首都师范大学蔡春强调,草案将惩戒融入原法中的“指导评价权”,体现其作为教学活动自然组成部分的地位,有助于维护课堂秩序并保障学生受教育权益。
人大刘复兴则表示,这一规定能有效缓解教师“不愿管”和“不敢管”的双重压力,强化教师管理责任,推动教育生态良性循环。
确立国家公职人员身份,提升职业尊崇感草案明确提出:公办中小学教师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尽管长期以来待遇参照公务员执行,但社会普遍仍将教师视为事业编制人员,身份认知存在偏差。
刘复兴称这是重要进步,体现了对教师公共职能和育人使命的重新定位,要求教师在思想政治素质等方面达到更高标准。
易凌云补充道,此前已有政策文件如《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明确了教师的公共属性,此次修订进一步强化了这一理念,有助于提升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和职业吸引力。
蔡春指出,公办教师直接涉及公共资源分配与社会利益,其“公职身份”与其职责高度契合。这也意味着教师须履行更多义务,如不得有偿补课、不得收受礼金等,从而倒逼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景安磊认为,此条文为“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提供了法律支撑,预示着教师将成为真正令人向往的职业。
提高学历门槛,夯实教师专业基础草案拟将幼儿园教师最低学历由中专提升至专科,中小学教师由专科提升至本科。相较过去,这一调整显著提高了准入门槛。
易凌云表示,学历不仅是知识储备的体现,更是专业素养的象征。当前高等教育普及化背景下,提升学历要求是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必然选择,也是教师教育改革成果的集中反映。
景安磊提到,2020年全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54.4%,预计2022年高校毕业生超千万,将持续为基础教育输送优质师资力量。
数据显示,自1993年至2020年,幼儿园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占比从不足3%升至85.75%,小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从不到0.2%增至66%。蔡春总结称,此次修订是对现实变化的积极回应,有利于引领教师队伍专业化、学历化水平持续跃升。
加强待遇保障,减轻非教学负担草案新增多项从业禁止条款,包括性侵、虐待、暴力伤害及精神疾病史等情形均不得从事教育工作;同时,在待遇保障方面做出多项创新规定。
其中一项亮点是赋予高校更大收入分配自主权,明确“高等学校可根据国家规定,自主确定内部分配办法,健全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薪酬制度”。该条款获得高校教师广泛认可。
刘复兴评价说,这极大激励高校教师开展原创研究,助力“双一流”建设和创新型国家建设。
蔡春指出,这项规定延续了近年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方向,充分尊重高校教师特点和科研规律。
另一项重点在于保障教师专注教学。草案明确规定,除非特殊紧急情况,不得安排教师参与与教学无关的工作,如执法执勤、社会事务等。并对地方政府履职不到位设定追责机制。
蔡春认为,这回应了长期困扰一线教师的“杂事缠身”问题,有助于净化校园环境,让教师回归育人本位。
刘复兴强调,这是极具操作性的制度设计,能够切实保障法律落地见效。
景安磊总结道,通过压实政府主体责任,可营造安心从教的社会氛围,引导教师坚守教育初心,回归教书育人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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