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2025-10-19 政策解读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京教计〔2023〕6号)及相关规定,为推进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现将具体安排公布如下:
招生院校资格本次招生面向具备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质的各类学校,确保试点工作的规范性和专业性。
录取方式与流程参与自主招生的学校可在指定时间段内,结合各自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需求,独立组织专业能力测试,并依据测试结果完成录取。被录取的学生仍需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其成绩将以“合格/不合格”形式记录,不再参与后续志愿填报及中招录取环节。

凡已报名参加2023年初三年级学业水平考试、且具有本市中等职业教育升学资格的考生均可申请报名。
报考与录取安排(一)考生须在5月13日至17日期间,携带“2023年北京市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报名表”(简称“报名表”)和“2023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体格检查表”(简称“体检表”),按要求参加专业能力测试。在校生可向所在学校领取报名表,往届生及外省回京考生则需前往区考试中心中招办获取。
(二)考生可同时申请多所学校的专业测试,但最终仅能确认一所测试合格的学校作为报考对象。须将本人及监护人签字后的报名表与体检表提交至所选学校,作为正式报考依据。招生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后的“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录取回执”交予考生,作为录取凭证。
(三)考生可于5月20日起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录取状态。
北京教育考试院
2023年3月29日
来源:北京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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