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招办加强中考志愿指导与招生咨询管理
2025-10-19 政策解读
中考志愿指导与招生行为规范要求
为加强我市中考志愿填报和招生咨询工作的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市中招办近日发布了最新指导意见。
成绩公布后的宣传限制在中考成绩发布后,各中学及其教职工不得在校内外设置、展示或播放涉及考试分数、“状元”、高分学生等内容的横幅、展板、视频等宣传材料;严禁在网络平台发布相关成绩信息;禁止开展学校升学率排名活动;不得炒作“中考状元”“录取率”“高分考生”等话题。

在志愿填报及招生咨询阶段,各区教育部门和学校不得以发放奖金或高额奖学金的形式违规吸引生源;不得通过签署“预录取通知书”或类似协议方式抢夺生源;不得代填或干预学生志愿选择;不得发布未经审批的招生简章或进行误导性宣传;不得向招生单位收取任何与招生相关的费用;不得出具虚假推荐信或伪造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内容;严禁将考生个人信息出售或非法提供给培训机构,诱导考生购买高价志愿指导服务。
监督与举报渠道在志愿填报关键期,市中招办特别开通了举报电话:23753333,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来源: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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