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考院发布2022年成人中职招生细则通知
2025-10-19 政策解读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近日印发《2022年上海市成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沪教考院中招〔2021〕42号),面向相关中等职业学校及成人中专院校部署具体实施要求。

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技校,不含五年一贯制试点校)以及具备持续招生能力的独立成人中专学校,经主管单位批准并报市教委备案后,可开展成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
招生对象分类管理,严格限制特定群体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包括: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力的本市户籍从业人员、待业者、转岗人员、退役军人;在沪工作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及其随迁子女;以及持有港澳台身份且符合本市初中毕业条件的考生。
同时,以下人员不得报考:高中阶段在校生、初中在校生、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含结业、肄业),以及已被本市全日制中职自主录取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应届初中毕业生。
分季招生,计划备案成关键环节成人中职招生分为春季和秋季两批次。各校需于2022年1月21日前和6月30日前分别将《上海市成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备案表》报送至市教委规划处审核。未经备案的专业不得安排当年招生计划。
报名流程清晰,时间节点须遵守符合资格的考生应携带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前往招生院校现场报名(报名表格详见附件2)。春季班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至3月底,秋季班则为7月至8月底。
录取机制灵活,注册入学为主导招生实行学校自主录取制度,由校方根据自身条件制定招生人数、方式和标准,并对外公示。录取结果统一上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按年度春秋季分批办理注册入学手续。
鼓励学校结合校企合作、定向培养等方式拓展生源渠道,提升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匹配度。
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招生有序推进各招生单位要高度重视成人中职招生工作,严格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市教育考试院设定的时间节点,统筹协调,稳步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来源: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鸿蒙教育”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鸿蒙教育”,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