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通知:2022年中职学历教育办学资质核查工作安排
2025-10-19 政策解读
皖教秘职成〔2022〕3号
各市、广德市、宿松县教育局,省属中专学校,有关高职院校: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推动现代高质量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和办学行为,维护良好的教育秩序与环境,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核查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核查范围与核心内容本次核查覆盖所有开展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各类学校及其开设的专业。
核查重点包括两方面:一是办学资质审查,二是专业设置清理。在办学资质方面,将参照国家及省级标准,对学校经费保障、基础设施、师资力量、实训条件等进行综合评估;同时排查是否存在招生违规、联合培养不规范、学籍管理混乱等问题。对于艺术、体育、特殊教育类学校,可结合实际制定差异化核查方案。
专业设置清理则依据最新《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及相关管理细则,梳理出当年具备招生资格的专业名单,并及时停办不符合要求的专业。非目录内专业原则上不再新增,尤其是国控类专业需严格控制。
优化专业布局方向各地应围绕安徽“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等十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紧缺型技术技能人才专业;同步加强幼儿保育、护理康养、家政服务等民生领域专业建设;对传统行业相关专业实施升级改造,淘汰供给过剩或滞后于市场需求的专业;鼓励扶持涉农类专业发展,避免盲目追求专业数量而忽视质量。
特别提醒:对短期扩招过快的专业要加强引导调控,防止因成本低导致盲目跟风,造成单一专业招生规模失衡。
招生名录编制与公开机制各市及省直管市县须严格执行年度招生资质公布制度,编制并发布本地《2022年度具备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学校名录》(格式见附件2),并于5月底前向社会主动公示,确保信息透明、公众可查。
工作要求与执行规范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作为落实中央巡视整改任务的重要抓手,提升政治站位,强化组织保障。坚持市级统筹原则,由设区市教育部门牵头,在学校自查基础上逐校实地核查,严禁弄虚作假。
同时,必须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审定的中职布局调整计划推进资源整合,未完成结构调整地区不得新设学校或通过资质审核;对办学条件不达标的单位限期整改,逾期仍未达标者将依法关停。对教学质量差、就业率低的专业也应责令整改,整改无效则暂停招生。
此外,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办学资质同样纳入重点核查范围,凡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备案的专业一律不予认定招生资格。教育行政部门需组织实地检查,确保学生在校在读状态真实有效。
材料报送与时间节点各市、省直管县教育部门须督促辖区内中职学校登录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系统,于2022年3月4日前完成拟招生、拟新增、拟停办专业及相关数据(如2021年实际招生人数、毕业生数)的核实与审批。
办学资质核查结束后,应在3月16日至18日期间将完整材料及招生名录报送至省教育厅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省教育厅将于4月集中公布2022年具备办学资质的学校和专业名单。未列入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当年中职招生、录取,也不得进入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网上招生平台,更不能与高校合作举办五年制高职项目。
联系方式与地址说明如有疑问,请联系:
省教育厅职成处 詹生琪,电话:0551-62827839,邮箱:zcc@ahedu.gov.cn
省教育厅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 朱兆春,电话:0551-62999738
材料报送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政务大厦C2区1楼2号大厅省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厅35号窗口
安徽省教育厅
2022年1月17日
来源:安徽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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