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办公厅发布技工院校教材管理细则
2025-10-19 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党对教材工作的全面领导,人社部近日发布《技工院校教材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旨在构建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的教材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技工教育教材质量。
第一章 总则:明确教材定位与政治要求《细则》第一条指出,制定本办法旨在落实国家事权,依据《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结合技工教育实际,推动教材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第二条界定技工院校教材范围,包括课堂教学用书及配套音视频、图册等教学材料。第三条强调教材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新时代技能人才。

第五至第七条规定了中央、地方和学校三级管理职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筹全国教材建设,省级部门负责属地监管,技工院校则承担选编主体责任,并由党委(党组织)负总责。该机制保障政策执行到位,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第三章 教材规划:服务产业需求突出特色第八至第十条明确教材规划方向:国家级重点布局公共课和核心专业课程,省级侧重区域特色课程;规划应注重导向性、衔接性和实用性,对接产业发展趋势和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同时规定全国与省级规划需统一报备,实现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有机融合。
第四章 编写规范:严控质量打造精品教材第十一至十七条细化编写标准,强调内容科学先进、符合学生成长规律,图文并茂、术语准确。编写单位须具备法人资质、专业团队和持续服务能力,主编需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经验丰富。编写过程要广泛征求一线师生和企业意见,试用反馈后修改完善,确保教材贴近岗位实际、反映技术前沿。
第五章 审核机制:把好政治关与质量关第十八条至二十三条建立“凡编必审”的分级分类审核制度。全国规划教材由人社部组织审核,省级教材经地方人社部门初审、党委宣传部门政治把关。实行编审分离、盲审制度,严防意识形态风险。通过审核的教材纳入目录并进入信息库,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内容。
第六章 出版发行:规范流程保障合规运行第二十四条至二十五条规定出版单位须具备相应资质和编辑力量,确保教材内容权威、定价合理;发行机构亦需合法合规,杜绝盗版行为。此举有利于维护教材市场秩序,保障技工院校师生用书安全可靠。
第七章 选用使用:公开透明促进精准匹配第二十六至二十九条规范教材选用程序:组建委员会、公开公示、按目录选用。思想政治、语文、历史课程必须使用统编教材;其他课程优先从国家或省级规划目录中选取,特殊情况可从信息库选用。严禁使用盗版、未审教材,境外教材依规办理,确保选用工作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第八章 支持保障:激励机制助力高质量发展第三十条至三十二条提出多渠道支持教材建设,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对主编、核心编者视同省部级课题成果,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倾斜。建立信息发布平台,开展教材展示与研究分析,提升服务效能,营造重视教材、打造精品的良好氛围。
第九章 监督评价:动态跟踪强化问责机制第三十三至三十六条构建全流程监督体系:定期抽查教材使用情况,纳入考核指标;对违规行为实行负面清单管理,通报批评、追责处分,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明确九类停止使用的具体情形,如政治错误、科学失误、盗版侵权等,切实守住教材质量底线。
第十章 附则:适用范围与解释权说明第三十七至三十八条明确省级可制定实施细则,讲义、教案、数字教材参照执行;职业培训教材也适用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制度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新为准,解释权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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