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出台新规,划定“十不得”底线,剑指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科研评价中的“唯论文”倾向,推动建立更加科学、多元的学术成果认定体系。

2025-10-18 院校招生

教育部发布破除“唯论文”导向文件

教社科〔202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部内有关司局、有关直属单位:

《关于破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意见》已由教育部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明确整改要求与时间节点

各地各高校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压实主体责任,对照文件精神全面梳理并修订现行制度,迅速组织学风专项教育和整治行动。请于2021年5月31日前将阶段性落实情况及典型做法报送至教育部社科司,并及时反馈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建议。

聚焦问题根源:纠正学术功利化倾向

当前部分高校在科研评审、人才选拔、职称评定等环节存在简单以论文数量、影响因子或转载率作为唯一依据的现象,忽视了著作、咨询报告、网络文化成果等多元价值产出,导致学术浮躁、创新动力不足、育人功能弱化等问题日益突出。必须从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高度出发,坚决扭转这一不良导向。

树立科学导向:回归育人本质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应牢记立德树人使命,把服务国家发展、弘扬优良学风融入科研全过程。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倡导原创性、时代性和系统性研究,推动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体系。鼓励教师扎根中国大地做学问,努力成为先进思想传播者、学术创新开拓者、社会风尚引领者。

严守底线红线:杜绝论文至上误区

严禁以期刊级别、头衔荣誉等外在标签判断论文质量;不得过度依赖国际指标,防止盲目追求海外发表而损害国家利益;严禁将SSCI/CSSCI收录数与绩效奖励直接挂钩;不得将其作为招聘、评聘、导师遴选的硬性门槛;更不能将发表论文作为学位授予的唯一条件。同时减少重复评价,控制评比频次,警惕各类排行榜误导。

优化评价机制:分类分层精准施策

建立多元化、差异化的评价体系,根据不同学科类型、岗位职责设定合理标准。强化综合评价,涵盖思想政治、教学能力、科研成果和社会贡献等多个维度。探索对优秀网络文章、政策建议报告等非传统成果进行单独认定。推行代表性成果制度,在项目申报、职称评审中重点考察成果的思想深度、理论创新与社会影响力。

加强学术生态建设:营造清朗环境

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强化科研诚信教育,完善学术规范体系,推动形成自律互鉴的良好氛围。健全科研诚信档案,实行跨部门共享共用机制,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加强对学术期刊的监管,提升办刊质量,杜绝“关系稿”“人情稿”,确保学术公正透明。

构建长效机制:推动制度落地见效

教育部将修订相关管理办法,赋予高校更大自主权,支持第三方机构参与监督。在“双一流”评估中淡化数量指标,注重质量和实效。各地各校要正确理解“破除唯论文”不是否定论文本身,而是强调质量优先、内外兼顾,既要鼓励高质量国内发表,也要支持面向国际舞台展示中国学术力量。

开展专项整治:抓实问题整改闭环

围绕“十个不得”开展集中治理,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评价单一、奖励过度、代写买卖、学风虚化等突出问题。通过警示教育、自查自纠、整改提升等方式持续推进。教育部将择优推广经验,强化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严肃问责,确保政策真正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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