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征集第四批职业教育培训评价机构

2025-10-18 院校招生

文件编号与公告主题

教职所〔2020〕145号

关于征集第四批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依据教育部统一部署,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第四批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以下简称“培训评价组织”)。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申报基本条件

申请单位须满足《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遴选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的各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合规性、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制定能力、教材资源建设水平、师资团队专业度、行业实践经验积累以及社会需求匹配度等核心指标。

重点支持领域方向

1. 紧扣国家“六稳”“六保”政策导向,聚焦现代农业、先进制造、现代服务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尤其关注新基建、公共卫生安全、民生保障等关键领域,助力基础产业和支柱行业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2. 优先考虑技术技能人才紧缺、市场需求旺盛的新职业、新业态、新技术相关领域;鼓励填补当前试点证书空白或数量较少的专业方向。欢迎行业领军企业积极参报。

3. 结合复工复产形势与学生就业创业实际,向院校开设专业点多、在校生规模大的领域倾斜;同时兼顾部分小众但对国家战略或公共服务至关重要的专业方向。

申报流程与材料要求

(一)在线系统填报

申报单位需访问培训评价组织申报平台(网址:https://vslc.ncb.edu.cn),点击左下角“培训评价组织/试点院校申报系统”,注册并完成信息填写。上传内容应包含:培训指导方案、考核大纲、题库样例、教材资料、网络课程资源、专家教师团队介绍、现有考核站点清单、成本核算说明、管理制度文件、合作协议文本、证书样本及其他辅助证明材料。

(二)纸质材料提交

1. 在线系统下载打印《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报表》(附件格式)。

2. 提供职业技能等级标准文本及权威专家对该标准的论证推荐意见复印件。

3. 编制开发该证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报告,并附龙头企业或优质企业的认可证明材料复印件。

4. 提交配套教材封面、版权页、前言或出版说明、目录及任意一章正文内容的复印件。

上述纸质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务必于2020年7月15日前寄出(以邮戳日期为准),确保与线上数据一致。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60号703室 国家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1+X试点工作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人:樊霆、陈剑、黄洋

联系电话:010-66490637、66490531、66490635

手机:18936013428(樊霆)、15013039252(陈剑)

系统操作咨询:张春平 010-66490515 / 13813683055

技术支持:朱晓晖 010-57010738 / 18910690432

遴选机制说明

根据申报情况,将严格依照《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遴选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与标准,择优确定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培训评价组织及其对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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