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推进2020年职业教育贯通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

2025-10-18 院校招生

文件背景与总体目标

苏教职〔2020〕3号文件面向全省各设区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及各高等学校发布,旨在进一步优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贯通培养项目的实施机制。自2012年起,我省已持续推进此类项目,在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并在省内外形成良好示范效应。然而,当前仍存在结构不够合理、运行机制不畅等问题,部分本科院校参与积极性有待提升。

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战略意义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属国家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加快现代职教体系建设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改革部署的关键举措,也是服务“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必然选择。各单位应从国家战略高度出发,强化责任意识,聚焦课程衔接、实践能力培养和资源保障等关键环节,切实发挥贯通培养在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中的独特优势。

政策导向:分类考核与生源质量双提升

省教育厅将把贯通培养项目纳入高校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对应用型本科院校招收中高职毕业生的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并作为省品牌专业建设评估依据。同时,通过设置独立招生代码、划定中考/高考最低控制线等方式,提高优质生源录取比例。例如,“3+2”项目在专科批次单独投档,“3+4”项目纳入中考提前批次录取,确保学生来源稳定且质量达标。

优化规模结构,推动专业布局升级

保持中职本科“3+4”和高职本科“4+0”项目招生规模稳定,优先支持国家级或省级示范校参与;适度扩大高职本科“3+2”项目覆盖范围;严格限制每所中职学校开展“3+3”项目不超过5个专业,高职院校总占比不超过招生总数的30%。此外,鼓励布点智慧农业、人工智能、新能源环保等新兴领域,逐步压缩计算机应用、会计等供大于求的传统专业。

加强过程管理,确保教学质量与协同育人

合作院校需设立专门机构统筹协调教学安排、教师培训与学生管理,定期沟通解决实际问题。后段高校须每学期派遣骨干教师授课或指导前段院校教师讲授核心课程,建立专项教学质量评价机制。转段环节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并在招生简章中公示标准。同时,要求企业深度介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提供实习岗位并共建产业学院,实现校企共育、资源共享。

注重经验总结,打造示范引领标杆

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常态化开展教学视导,重点检查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课程设置合理性、毕业标准科学性等内容,并将结果作为后续政策支持的重要参考。计划遴选100个运行成熟、成效显著的项目作为省级示范案例,对表现突出的本科高校,在品牌专业建设和教学成果奖申报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规范申报流程,强化材料审核与时间节点

初中起点项目由各市统一汇总报送,技工学校须确保学生学籍信息已在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备案;高中起点项目则由高职院校集中申报,牵头单位负责材料整理。所有项目需提交《汇总表》(纸质1份+电子版)和《申报书》(纸质2份+电子版),并于2020年4月7日前寄送至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电子邮箱:zhangy@ec.js.edu.cn。

联系人:张赟、徐庆;联系电话:025-83335676,8333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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