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10-18 院校招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及部省合建高校:
专业填报工作要求说明依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为提升专业设置的统筹性和质量水平,现就2020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填报提出具体安排。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以质量为核心导向,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形势和高校实际,指导区域内高校通过“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网址:www.zygl.edu.cn)有序完成专业信息填报与汇总,并将生成并导出的本地拟招生专业情况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报送教育部。高校需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社会需求调研,加强与用人单位沟通,严格按程序登录平台完成填报。
数据基础与动态调整机制2020年填报工作应以2017年核验数据和2019年备案结果为基础。开放大学与独立成人高校可在规定目录内稳妥申报新设专业;普通本科及高职院校如调整全日制专业,须由属地教育部门统筹推动继续教育专业的同步优化。
时间节点安排明确省级教育部门汇总报送时间为4月25日至5月24日;教育部审核公布结果时间为5月25日至6月20日。高校具体操作由各地按属地原则统一部署,确保防疫安全前提下有序推进。
强化组织管理措施省级教育部门要细化配套政策,健全专家评议机制,加强对高校专业布局结构的引导与评估监督。高校应聚焦优势特色,科学规划专业设置,避免盲目扩招,注重内涵建设,完善人才培养方案与自我评价体系,切实提高育人质量。
落实责任与机制保障各地各校要把专业填报作为夯实专业建设的基础环节,明确职责分工,组建专职团队,利用信息平台实现精准填报,形成制度化、精细化的工作机制。同时加强专业预警和退出机制建设,严控设置必要性与可行性。
其他重要事项提示本文件所指“2020年拟招生专业”即2021年注册学籍的专业;暂不开展补充目录增补和国家控制类专业审批;医学、外语、艺术等专业依现行规定执行,法学类专业须遵循司法改革政策审慎推进。教育部将通过平台公示备案结果并与招生计划系统联动共享数据。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请参照《实施细则》和《开考专业清单》执行。如有疑问或建议,请联系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技术问题可咨询信息平台运维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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