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19所高等职业院校获近5000万元职业教育专项支持

2025-10-18 院校招生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省级民办教育专项资金安排的公示

依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粤财预〔2020〕40号)、《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以及相关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结合本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现状,2021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在民办教育方向上的分配方案已制定完成,并予以公布。

资金分配方式与评定标准

本次资金采用因素法进行分配,将民办高校划分为本科和高职(含本科层次职业学校)两类,并按落实法人财产权、师生权益保障、办学质量与效益、年度检查整改情况及社会声誉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分。经评审,共有37所院校获得共计9510万元的专项资金支持(详细分配明细请见附件)。

公示期限与反馈要求

本次公示时间为3月16日至22日,为期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反馈意见。个人反映需注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反映须提供单位全称(加盖公章)、联系人信息及佐证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37627210;电子邮箱:fgc@gdedu.gov.cn;传真号码:020-37626684。

附件说明

★附件:2021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民办教育发展方向)安排方案

广东省教育厅

2021年3月16日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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