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教育局发布2022年度全市中等职业及技工院校招生方案与新增专业名单的通知

2025-10-18 院校招生

招生计划与专业设置公布

各区、县(市)教体局,市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依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257号)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06号)相关要求,在各校申报并经区县初审的基础上,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现正式发布2022年度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的招生计划和新增专业信息,并就具体事项作出如下说明:

招生类别明确划分

全市中职招生计划严格参照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制定,技工院校则依据人社部发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执行。今年共设十个招生类别。其中,绍兴市职业教育中心、绍兴市中等专业学校等17所中职学校按七类招生:中本一体化、中高职一体化、区域中高职一体化(高职阶段校区位于绍兴)、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普通中专、职业高中、统招(小升初)。另有6所技工院校(部分中职学校加挂技工院校牌子)分为三类:技工类(中级)、技工类(高级)、技工类(预备技师)。

新增专业备案要求

经市教育局审核通过,今年共有8所学校新增设10个专业(详见招生计划表备注栏)。相关学校须在6月底前提交该专业的课程方案和教学大纲盖章版PDF电子稿及纸质文档各两份至市教育局职教教研室。联系人:戚一冬;联系电话:85090172。

推进阳光招生机制

各地应第一时间公开招生计划,特别是中本一体化、中高职一体化、区域中高职一体化及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四类计划,必须严格执行省下达的招生名额,不得擅自超量。要统一使用高中段招生平台,实现报名、录取全过程集中管理。同时强化招生纪律监督,杜绝违规行为,确保招生过程公开透明。

学籍注册规范管理

各地各校需加强学籍管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流程清晰。中职七类招生学生(按教育部目录)须注册至《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毕业时颁发教育部门认证证书;技工院校三类招生学生(按人社部目录)则注册至《全国技工院校学籍系统》,毕业后颁发技工类毕业证书,不发放教育部门证书。所有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须于2022年10月15日前完成。

强化宣传与监管责任

各地要加大职业教育政策解读力度,讲好职教故事,提升社会认知度。同时加强对辖区内中职学校招生宣传内容的审核,尤其对长学制培养项目的招生简章进行规范表述审查,凡涉及办学地点或特殊招生对象的,必须清晰标注并提前告知家长。各教体局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澄清虚假信息。

绍兴市教育局

2022年6月8日

来源:绍兴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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