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学子注意!教育部邀你共赴全国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盛会

2025-10-18 院校招生

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教体艺函〔202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依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我部决定组织开展全国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展演”)。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沃土,推动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引导学生树立健康审美观,提升人文素养,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用实际行动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主题为“阳光下成长”。

所有项目内容须紧扣主题,充分展现青少年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精神风貌,体现志存高远、勤学上进、奋发有为的青春风采。

基本原则

(一)方向明确: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传承中华优秀文化,厚植家国情怀,坚定文化自信,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和文化观。

(二)育人为本:围绕提高学生审美与人文素质,尊重教育规律和美育特点,营造积极向上、真实纯粹的校园文化氛围,杜绝功利化、娱乐化倾向。

(三)面向全体:突出普及性和公平性,鼓励开展合唱、合奏、集体舞、课本剧等群体性艺术实践,确保每个孩子都能参与并从中受益。

(四)机制创新:构建常态化展演体系,形成“校级普及—省级集中—全国展示”的三级推进模式,鼓励各地每年组织专项艺术展示,每三年开展一次省级综合展演。

活动类别与内容

展演分为四大类:艺术表演类、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实践工作坊涵盖剪纸、皮影、编织、刺绣、泥塑、年画、版画、扎染、民间工艺制作及创意手工;艺术作品类含绘画、书法篆刻、摄影;美育案例则聚焦学校美育体系改革、教学创新、师资建设等方面。具体细则详见附件。

参与对象与分组

主要面向中小学校、中职院校在校生及相关教育工作者。艺术表演与作品类面向小学、初中、高中及中职学生,以及少年宫等校外机构学生;实践工作坊参展对象为农村实验县、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校、美育浸润计划帮扶校学生;美育案例申报对象为普通中小学、教育行政部门及教研单位。

分组方面,艺术表演与作品类设小学甲组(普通小学)、乙组(少年宫等校外机构)、中学甲组(非艺术专业中学生)、乙组(艺术专业或校外机构中学生)。

时间安排

(一)校级与地方初赛阶段:2021年2月至9月,各校广泛开展艺术活动,实现“人人参与、校校覆盖”。各县市可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灵活组织展演形式。

(二)省级集中展演阶段:2021年10月至12月,各省完成省级评选,并于12月中下旬提交总结材料及获奖名单至全国组委会。

(三)全国现场展演:2022年4月在郑州举行,内容包括节目展演、工作坊展示、作品展览、案例报告会、社会实践、开闭幕式等。

奖励机制

设立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学生实践工作坊奖、艺术作品奖、指导教师奖、优秀创作奖、美育创新案例奖等多项荣誉。

评选方式如下:

1. 优秀组织奖由全国组委会根据省级执行情况评定,地市级和县级奖项由各省按20%比例推荐后认定。

2. 艺术表演、作品及创作奖按省报送数量的30%、40%、30%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一等奖自动获得优秀创作奖。

3. 工作坊奖由各省推荐后,全国专家评审定级。

4. 指导教师奖授予获奖节目/工作坊不超过3人、获奖作品一等奖/二等奖限1人的指导教师。

5. 美育案例奖由各省推荐后,经全国专家评审产生。

组织保障

(一)各地应高度重视,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落实经费支持,制定安全预案,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实效。

(二)引导学校借展演契机打造高雅、富有活力的校园文化,厉行节约,反对形式主义。鼓励有条件地区每年举办专项艺术展,每三年组织省级综合性展演。

(三)制定科学实施办法,坚持公开透明原则,严肃纪律,公示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大宣传力度,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平台讲好展演故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校美育的良好环境。

附件信息

★附件:1. 艺术表演节目与作品要求说明

2.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实施方案

3. 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案例申报指南

4. 各地报送数量分配表

5. 工作坊方案报送表格

6. 美育案例申报书模板

教育部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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