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2023年新疆单独招生政策解读

2025-10-20 招生快讯

第一章 总则

为深入推进招生录取机制改革,拓宽高素质人才选拔路径,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落实教育部关于阳光招生与依法治招的要求,切实做好2023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保障学校与考生双方权益,依据教育部及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学院全称为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办学层次为专科(高职),国标代码为14139,办学地址位于北京市大兴区科苑东路1号。完成学业并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获得由我校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并报北京市教委电子注册。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招生重大事项决策。单招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强化自我监督与社会监督,全面落实招生“阳光工程”。同时接受自治区教育厅和考试院指导,确保招生过程规范透明。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专业及计划

凡符合2023年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取得准考证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官方公布信息。

第五章 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为4月1日10:00至4月6日12:00,考生需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xjzk.gov.cn)进入“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完成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期间可实时查看各校动态人数并调整志愿,最终以最后一次保存数据为准,截止后不可修改或补报。

体检要求

所有考生须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应届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安排至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往届生或社会青年凭体检卡自行前往指定医疗机构完成检查。未提供有效体检结果者不予录取。

以下情况可能影响录取:

严重心脏病、心肌病、高血压等心血管疾病; 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等重大疾病; 血液、内分泌代谢系统疾病、风湿病; 癫痫、精神病未治愈或药物依赖; 慢性肝炎伴肝功能异常(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除外); 结核病患者,除特定稳定状态外不予录取。

此外,若考生无法识别红黄绿蓝紫颜色中任一种,不得报考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相关专业;残疾考生建议慎重考虑该方向,生活不能自理者不推荐报考。

第六章 考核办法和录取原则

考试内容分为文化素质与综合素质评价两部分,均由自治区统一组织。

文化素质:使用学考原始成绩,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每科满分100分,合计300分。 综合素质评价:涵盖基本素质、文化素养、职业倾向、方法能力四大模块,总分300分。

考试时间:4月12日10:00—11:30;地点:新疆开放大学(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湾街45号)。

录取遵循德智技体全面衡量原则,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时按单科顺序排序:文史类依次为语文、数学、英语;理工类为数学、语文、英语。总分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拟录名单将在学校官网公示5天,期间可申请放弃资格,逾期无效。公示结束后上传至平台,考生须于4月22日10:00至24日18:00登录确认是否接受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被正式录取的学生享受与统招新生同等政策待遇,不得再参加全国高考或对口升学考试,也不得转学。

第七章 收费标准、奖学金及困难资助

学费标准为每年6000元,住宿费900–1200元/年。

学院构建国家、学校、社会三级奖助体系,覆盖率达优秀生50%、困难生100%。学生可通过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助学金等多种渠道获得资助,单项最高可达8000元/年,累计最高达21000元/年。

第八章 附则

咨询电话:010-80206935 / 80206936 / 80206939 / 80206930;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科苑东路1号;官网:https://www.bcsa.edu.cn;邮箱:1838221451@qq.com。

监督电话:010-80206915。本章程由学生处(招生办公室)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最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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