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2023年辽宁单独招生办法发布

2025-10-20 招生快讯

第一章 总则

为深入推进招生录取机制改革,拓展高素质人才选拔路径,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落实教育部关于阳光招生与依法治招的要求,切实做好2023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保障学校和考生双方权益,依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学院全称为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办学层次为专科(高职),国标代码为14139,地址位于北京市大兴区科苑东路1号。完成学业并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获得由我校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并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进行电子注册。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单招全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决策。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强化自我监督与社会监督,严格落实招生“阳光工程”。同时接受省级招考部门、教育厅及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管,并在学院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专业及计划

面向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且已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开放。具体招生专业和人数详见官方发布信息。

第五章 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填报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址(http://dz.bcsa.edu.cn/)完成注册与信息提交,随后持二代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确认手续。

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至3月5日; 资格确认时间:2023年3月17日 9:00–12:00; 确认地点:辽宁省孤儿学校(沈阳市浑南区白塔堡沈营大街650号); 报名考试费:75元/人。

第六章 考核办法和录取原则

考核内容包括文化素质测试和技能面试两部分,均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导实施。

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和英语,每科满分150分,合计300分;技能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高中生侧重语言表达、心理素质等能力,中职生关注行业认知与实操技能,满分为300分。

录取时,在技能测试合格基础上,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分数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英语单科成绩。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官网(https://zs.bcsa.edu.cn/)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被录取考生如放弃资格,须在公示期内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最终结果通过官网公布。

第七章 收费标准、奖学金及困难资助

学费标准为每年6000元,住宿费区间为900–1200元/年。

学院构建了国家、学校、社会三位一体奖助体系,涵盖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及民政公益助学项目等。单项奖励最高可达8000元/年,累计资助上限为21000元/学年。该体系可覆盖约50%优秀学生和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八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被录取新生须按规定时间缴纳学费并完成注册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组织资格复查。对存在虚假材料或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籍中学档案。体检复查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不符合要求者将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九章 附则

招生咨询电话:010-80206935、80206936、80206932、80206930; 咨询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科苑东路1号; 官方网站:https://www.bcsa.edu.cn; 电子邮箱:1838221451@qq.com; 监督电话:010-80206915。

本章程由学院学生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不符之处,以国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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