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职分类考试2025年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简章发布

2025-10-20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天津市相关文件精神,为保障学校与考生的正当权益,规范招生流程,结合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 学校全称: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 办学性质: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3. 教育层次:高职(专科)4. 校区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主校区)北京市朝阳区水碓子东路15号(朝阳校区)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礼士胡同41号(东城校区)河北省涿州市双塔区大石桥团结路8号(涿州校区)5. 基本情况:学校创建于1958年,是北京市属公办高校,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等多项荣誉。现有四个校区,总面积超30万平方米,教职工620余人,学生近6000人。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国家及地方招生政策,制定实施细则、招生计划并集体审议重大事项。

第四条 招生办公室具体执行招生决策,组织各类录取工作,不委托任何外部机构或个人参与招生宣传和录取。

第五条 招生过程严格遵守教育部规定,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费用标准

第六条 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和市场需求,制定2025年天津市高职分类考试中职毕业生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七条 收费标准按北京市物价局批准执行:电子商务、旅游管理(主题乐园运营与管理)、建设工程管理专业学费6000元/学年;住宿费750–900元/学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录取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原则,综合考虑志愿填报和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评价择优录取。

第九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及退役士兵考生,按天津市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条 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满足专业志愿。若所填专业均未录满,服从调剂者可调剂至缺额专业,不设专业级差。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综合能力、外语单科成绩。

第十一条 获市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二条 已被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如参加秋季高考,仅限报考本科批次;若同时被本科和高职录取,电子学籍注册时仅保留本科资格,高职录取资格自动取消。

第十三条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等三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符合条件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所有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录取结果通过官方渠道公布,并寄送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报到与后续管理

第十六条 新生须按录取通知要求时间报到,逾期两周未报到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入学后进行资格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规行为,取消入学资格并退回原单位处理。

第十八条 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学校还设有校长奖学金、财贸卓越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及新生专项奖励。

第十九条 完成教学计划且考核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25年天津市高职分类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 解释权归属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二条 相关信息说明:校本部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招生办地址:同上,学生中心一层官网:www.bjczy.edu.cn邮编:101101咨询电话:010-65231250、89532004、65253959邮箱:zsbgs@bjczy.edu.cn官方微信:bjczy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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