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职业学院2019年春考招生简章(中职生专属)
2025-10-20 招生简章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天津市的相关规定,为保障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流程,结合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院2019年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招生章程。
第二条 章程作用说明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公众了解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招生政策、录取标准及相关信息的重要窗口,也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实施录取工作的核心依据。

一、全称:天津工业职业学院
二、性质: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三、层次:高职专科
四、国标代码:13700
五、主校区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学海道38号
六、天铁校区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涉县天铁集团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是天津市高职教育示范单位。学院构建了智能类、机械类、工业与信息类、经济管理类及工业技术类五大专业群,紧密对接高端制造、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对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需求,形成涵盖27个专业的体系。其中机电一体化、信息安全与管理、电子商务、电气自动化、会计、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等为市级重点建设专业;云计算技术与应用、智能控制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为院级特色专业;黑色冶金技术获中央财政支持,信息安全与管理专业入选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博士硕士教师占比46%,高级职称教师占40%,“双师型”教师比例达55%。拥有天津市黄炎培杰出教师2人,近年承担科研课题超120项,发表论文近400篇,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41项。2017年,学院教师团队在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中荣获一等奖。
校内建有智慧城市实训室、网络攻防实训室、机电一体化实训中心、水环境治理实训室、数控加工实训基地等共96个专业实训场所,教学设备总值逾9000万元。实训内容紧跟智能制造与大数据产业趋势,强化产教融合,显著提升学生实践能力。
学院高度重视学生综合素养与实操技能培养,近年来在国家级及市级技能竞赛中累计获奖200余人次。如2017年全国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大赛获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1项;天津市“圣纳·新道杯”高职技能赛斩获一等奖5项、二等奖22项、三等奖38项;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获国家二等奖;另有10名学生因成绩优异免试升入本科院校。
毕业生以扎实的技术能力和良好综合素质受到用人单位广泛认可,近三年平均就业率超98%,企业满意度达100%。学院与南京合荣欣业、天津线缆集团、光电集团、天地伟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建立订单式培养机制,并与大众、海尔、天津电力机车、航天液压等百强企业保持稳定合作关系。2018年举办校园宣讲会28场、专场招聘会54场,实现毕业生高质量就业。
第二章 招生组织与监督机制第四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招生政策、计划制定及重大事项决策。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负责日常招生事务执行,同时成立监督小组,全程监督招生过程,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费用标准第六条 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及社会需求,学院编制2019年春季考试面向天津市中职毕业生的招生计划,具体详见《2019年天津市高职春季考试招生计划》,或访问天津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或我院官网(www.tjmvti.cn)查询。
第七条 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至5500元,住宿费为每生每年600至1000元。若当年政府调整收费标准,则按新规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八条 录取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原则,依据文化基础与综合能力考试总分择优录取,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接受多方监督。
第九条 志愿优先录取:按考生填报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先录第一志愿未满则再录第二志愿,依此类推。
第十条 分数优先录取: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匹配考生专业志愿。若所报专业均未录取,服从调剂者可调至未满额专业,不服从则退档。
第十一条 政策加分考生按照《2019年天津市春季考试招生办法》规定实行加分投档录取。
第十二条 已被春季考试录取的学生若符合秋季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考试,仅能报考本科批次志愿。若同时被两类录取,学籍注册只保留本科资格,春季录取自动取消。
第十三条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健康审查,不符合要求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英语为第一外语,其他语种考生需慎重考虑。
第十五条 录取结束后,通过特快专递寄发录取通知书;补录考生按市考试院通知方式告知。考生可通过校园网或电话查询结果。
第五章 后续管理措施第十六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时报到,逾期未办理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不可抗力除外)。详细报到要求见《2019年春季新生报到须知》。
第十七条 黑色冶金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三个专业新生将赴河北邯郸天铁校区就读,其余专业均在天津本部学习。
第十八条 入学三个月内复查档案与信息,合格者注册学籍,不合格者视情况处理直至取消资格。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依照《学生管理细则》《学籍管理规定》进行规范化培养。
第二十条 实行“双证书”制度,完成学业且考核合格者颁发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优秀毕业生可报考天津市本科院校,学院提供升学指导服务。
第二十一条 设立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政府奖学金、助学金等奖助体系,同时开通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岗位,助力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二条 完成全部课程且成绩达标者准予毕业,颁发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9年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工作。
第二十四条 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 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原章程废止。
第二十六条 咨询建议仅供参考,不构成录取承诺。
第二十七条 解释权归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
第二十八条 咨询与查询方式:可通过电话或登录学院招生网站获取最新资讯,查询录取状态。
网址:http://www.tjmvti.cn
咨询电话:022-26983723、26983773;天铁校区:0310-3885157
咨询QQ:1821427968、2032453787(天铁校区)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学海道38号(引河桥北) 邮编:300400
天铁校区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涉县天铁集团 邮编:056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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