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拟优化高职分类考试,推广“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模式。

2025-10-20 政策解读

教育部发文完善高职分类考试制度

新华社北京1月29日电(记者李依环、孙竞)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坚持职业教育类型定位,科学选拔人才,推动学生全面发展,强化监督管理机制,旨在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

分类考试成高职招生主渠道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是高校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选拔技术技能人才的关键路径。据了解,近年来多地持续推进高职分类考试改革,已逐步建立起契合高等职业教育特点的考试评价模式。《通知》强调,各地应合理分配高职院校招生计划,确保分类考试作为主要招生方式的同时,保留普通高考作为补充通道。

优化专业结构,聚焦紧缺领域

《通知》指出,要科学调整招生院校和专业的布局,综合考量办学条件、人才培养质量及生源情况等因素,优先安排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民生保障急需、技术要求高且就业前景好的专业招生。同时,对限制淘汰类产业相关专业、过度热门专业以及国家控制类专业,将严格控制招生规模。

扩大中高职贯通培养范围

各地需进一步规范长学制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机制,在学前教育、护理、家政、养老、健康服务、先进制造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适度扩大中高职衔接招生比例。贯通专业应以起始年龄小、培养周期长、技能门槛高的为主,并根据专业特性优化人才培养方案。

深化考试内容与形式改革

《通知》明确,要完善考试内容设计:一是突出职教特色,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其中职业技能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二是优化文化素质考核,普通高中毕业生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职毕业生则通过省级统一或授权院校组织的文化基础测试,有条件地区可采用中职学业水平成绩;三是规范职业技能测试,由省级招委会统筹实施,可采取统考、联考或校考等多种形式。

强化监督机制,严查违规行为

为保障公平公正,《通知》提出三点监管要求:首先,加强地方政府统筹管理,省级招委会和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监督本地分类考试工作;其次,构建多级监督体系,涵盖国家、地方、学校和社会层面,覆盖宣传、报名、考试到录取全过程;最后,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虚假宣传、有偿招生、擅自招生、超计划招生、买卖生源等现象,对违规考生、高校及相关人员依法依规追责。

来源:湖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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