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23年天津高职分类招生简章(中职类)

2025-10-19 招生快讯

第一章 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天津市的相关规定,为保障学校与考生双方权益,规范招生流程,结合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 学校全称: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2. 办学性质:普通高等职业教育院校

3. 教育层次:高职(专科)

4. 校区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主校区)

北京市朝阳区水碓子东路15号(朝阳校区)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礼士胡同41号(东城校区)

河北省涿州市双塔区大石桥团结路8号(涿州校区)

5. 基本情况: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北京市属公办高校,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并获批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及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项目试点单位。目前拥有四个校区,总面积超30万平方米,教职工650余人,在校生近6000人。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教育部及天津市招生政策,制定招生细则、计划与章程,集体审议重大招生事项。

第四条 招生办公室具体执行招生领导小组决策,承担各类招生录取事务的组织与实施。

第五条 招生过程严格遵守教育部规定,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费用标准

第六条 根据发展规划、办学能力、生源分布和社会需求,制定2023年天津市高职分类考试面向中职毕业生的专业招生计划。

第七条 收费标准按北京市物价局批准执行,学费每学年收取,住宿费另计。例如:电子商务、旅游管理(主题乐园运营与管理)、建设工程管理专业学费为6000元/学年;住宿费区间为750–900元/学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依据考生志愿和总成绩,综合评价德智体美劳素质择优录取。

第九条 对符合加分政策或退役士兵身份的考生,按天津市相关规定予以录取。

第十条 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方式,即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匹配考生所填专业志愿。若所有志愿均未录取,服从调剂者可安排至缺额专业。各专业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综合能力、外语单科成绩。

第十一条 在同等条件下,获得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的考生优先录取。

第十二条 已被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如参加秋季高考且符合条件,仅能报考本科批次志愿。若同时被本科和高职分类录取,电子学籍注册时仅保留本科资格,高职录取自动失效。

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及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遵循人社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乙肝携带者入学就业权利的规定。

第十四条 所有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授课,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录取结果通过教育部及天津市招考主管部门指定渠道公布,并寄送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报到与后续管理

第十六条 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两周未办理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十七条 入学后将进行资格复查,凡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存在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并退回原单位处理。

第十八条 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学校还设有校长奖学金、财贸综合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和新生奖学金。

第十九条 完成教学计划且考核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23年天津市高职分类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 解释权归属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二条 相关信息说明:

校本部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

招生办地址:同上,学生中心一层

官网:www.bjczy.edu.cn

邮编:101101

咨询电话:010-65231250、89532004、65253959

邮箱:zsbgs@bjczy.edu.cn

官方微信:bjczy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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