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2023年青海单招章程发布
2025-10-19 招生快讯
为深入推进招生录取机制改革,拓宽高素质人才选拔路径,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落实教育部关于阳光招生与依法治招的要求,切实做好2023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保障学校与考生双方权益,依据教育部及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学院全称为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办学层次为专科,国标代码为14139,校址位于北京市大兴区科苑东路1号。学生完成学业并符合毕业条件后,将获得由我校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并报北京市教委电子注册。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单招考试与录取全过程的重大事项决策。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阳光工程”,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及省教育考试院指导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专业及计划面向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开放报名,需具备有效报名号方可参与。
第五章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址(https://dz.bcsa.edu.cn/)注册并提交信息,随后携带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确认手续。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至3月24日,资格确认时间为3月31日9:00–12:00,地点设于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9号(青海省民政厅)。报名费为75元/人。
第六章 考核办法和录取原则考试内容包括文化素质测试与技能面试两部分。文化课涵盖语文、英语,每科满分150分;技能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高中生侧重表达能力与心理素质,中职生注重专业认知与实操水平,总分均为300分。考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点设在青海省民政厅。
录取时,学校划定技能测试合格线,在合格基础上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英语单科成绩。拟录取名单经校招生委员会初审后,在官网(https://zs.bcsa.edu.cn/)公示5天,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已录取考生如放弃资格,须在公示期内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最终录取结果将在学院网站公布。
第七章 收费标准、奖学金及困难资助学费标准为6000元/年,住宿费区间为900–1200元/年。学院构建国家、学校、社会三位一体奖助体系,提供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助学金等多种资助渠道,单项最高奖励达8000元/年,年度累计最高可达21000元。该体系覆盖50%优秀学生和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八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被录取新生须按时缴纳学费并完成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开展资格复查,对弄虚作假或违规行为者取消录取资格,并退回档案至原中学。体检依据教育部等三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凡不符合健康要求或不宜就读所录专业的,将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具体体检限制如下:患有严重心脏病、慢性肾炎、恶性肿瘤、癫痫、重度肝炎等疾病者不得录取;色弱、色盲者不能报考言语听觉康复技术、早期教育等专业;听力障碍、视力缺陷或面部特征异常者不宜就读特定方向;残疾考生不建议报考医学、教育类及相关公共管理类专业。
第九章 附则招生咨询电话:010-80206935、80206936、80206932、80206930;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科苑东路1号;官网:https://www.bcsa.edu.cn;邮箱:1838221451@qq.com。监督电话:010-80206915。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与上级政策冲突之处,以国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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